大願法師講述 慈蓮叢書修行篇《內觀禪修訓練法要》

二、正觀五陰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

我們不只是理論上的了解佛法,還要透過內觀來親身體驗佛法。一個人長期以來的陷於錯誤習性、觀念、行為之中而不自知,如果沒有強而有力的內觀覺察智慧,是很難改變惡習的。我們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斷除煩惱痛苦;煩惱痛苦是出自於對身心的真相不明白,因此產生愛染與執著。要明白身心的真相,並不是用一般知見就能洞見了解的,只有透過內觀,培養出觀察的智慧,如實正觀身心才能洞見身心的真相是無常、苦、無我。

既然知道身心是無常、苦、無我,就會對身心的愛染與執著產生厭離。而且一個人一旦有如實正觀的智慧生起,不只是能觀察身心是無常、苦、無我而已,還能清楚地如實正觀身心是五陰和合而成的,而且有生起就有消滅,如果一個人愛染五陰貪著享樂(味),就會生起煩惱痛苦(患)引生禍患,所以一定要能對五陰如實知,達到明、斷、離欲、心解脫,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怖畏。如果對五陰愛喜,那就是愛喜苦,如此就不得解脫。

《雜阿含經》第一經云:

「當觀色無常,如是觀者,則為正觀。正觀者,則生厭離;厭離者,喜貪盡;喜貪盡者,說心解脫。

如是觀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,如是觀者,則為正觀。正觀者,則生厭離;厭離者,喜貪盡;喜貪盡者,說心解脫。

如是,比丘!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如觀無常,苦、空、非我亦復如是。」

「色無常」,就是眼所見之形色,耳所聞之聲,鼻所嗅之香,舌所觸之味,身體觸受細滑等,都是不斷地在隨緣而生滅,沒有永遠常住不變的,因此稱之為「色無常」,也就是身體是變化無常之意思。簡單說,「色」就是物質界的代名詞。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「受」就是領納根觸塵所生的感覺。「想」就是對此等色,觸受外境所產生的印象以及推理、判斷、思考。「行」可分為身行、口行及心行,身行、口行是由心行推動出來的,而心行是各種心思的運作,因此「行」可包括身心一切行為。而識只是單純的知覺作用,例如五陰中的「識陰」,就是一種未經過想像、思考、推理、判斷之前的單純覺察反應。譬如我們在暗室中,忽然有光出現,在未生起光的概念之前剎那的覺察作用就是「識」。也就是根對塵時沒有加上想像、思考、推理、判斷之前的單純反應。

五陰的簡單解釋就是指,①色陰:色就是指我們的身體,它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結合而成的,包括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有時色也被擴大來涵蓋外界的一切物質。②受陰:受就是身心器官與外界接觸生起的感覺,可分為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。③想陰:就是想像、思考、推理、判斷。 ④行陰:就是意志、心思、推動力,也就是我們行為的決意。因為沒有意志的推動力,就沒有一切的作為。⑤識陰:就是一種未經過想像、思考、推理、判斷之前的知覺。

「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」這是佛教中有關解脫的一種說明。我生已盡:即是煩惱業縛已盡可證阿羅漢,已從過去的煩惱、生死的束縛中解脫出來,成為真正自在的人。梵行已立:即是已經脫離了愛欲而過著清淨的生活,只有正行、正精進而沒有邪見。所作已作:即是已經完成一切義務職守。不受後有:即是現在已經得到現法涅槃了,將來不再受束縛,不再於生死輪迴中流轉,可以說不再墮落生死界中,因為沒有生何來死呢?沒有煩惱何必還要斷除煩惱呢?

經文「如觀無常,苦、空、非我亦復如是」。「苦」:乃透過如實正觀,觀察五陰是無常變易法,因此無法主宰,不知者想主宰,生起主宰欲、生起貪欲,但人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求不得、怨憎會、愛別離、五陰熾盛等無法主宰的苦。一個人如果有如實正觀的能力,洞見五陰是隨因緣而生滅者,就不會因主宰欲不能滿足而生苦。「空」:有關佛教所說的空並非是無或現象界的空,而是五陰等一切都是因緣生滅無常法,是有限性、不完美性、逼迫性、危險性和變易性,因為是無常、苦、變易法,故不實在。雖然是不實在但亦不是虛無,即是因緣生滅法簡稱為空。「無我」並非是不存在或沒有,而是沒有永恆的實體我存在,這個我是非常住,唯一自在、獨存的。

有些人聽到無我,就以為人的生命中若是無我,就真是太沒有意思了。但事實上,人生正是因為沒有固定不變的實體─「無我」,才能顯出人人有機會,人生充滿著活潑的生趣,大家對這點不可不知道,不要認為無我人生就沒有希望了,這是錯誤的觀念。

其實也因為無我,因此「我」不斷的在改變,我的觀念也如此。也就是說,無我就是沒有真實的真正涵義。正因此明白地說明著人生也有無限的可能性,例如:一個人出生在貧窮的家庭,因為是「無我」,所以不是永遠都要過著貧窮的生活,只要肯努力去賺錢,學會理財,那麼就可從貧窮的人轉變為有錢的人。如果出生在有錢富裕的家庭之中,但不知好好的善加運用及守護,有可能從富裕轉變為貧窮;一個人出生,天資也許不是很高,但只要肯努力向上學習,在學業上的成就往往會超過天資比他更好的人。這是因為生命無常、無我,所以人人才能有機會,只要肯努力就會有努力的收獲。

如果說有一恒常或固定不變的我存在,那人生就沒有希望了,如果說這個我是恒常或不變的,那麼打拼就變成沒有希望了,如此的人生會活潑嗎?因為是無常,因此不只是生命無我而已,甚至連社會一切的生活及制度等,都一樣是無常∣不斷的在改變,否則社會人權、政治、法律、制度改革者,就沒有打拼的機會了。也因為是無常∣不斷的變化,不是常住不變或一切空無的斷滅,因此社會改革者、社會工作者、人權工作者,甚至道德重建者,在世界各地不同的角落不斷地付出、努力,才能獲得革新的效果。

因為是無常、無我,所以人人平等,人人都有希望,也因為是無常、無我,因此只要有一絲的希望,努力就會有成就的可能。如果是常、有我那就落入宿命論了,人生如果是宿命,那麼吾人雖然有心打拼或努力那就難有成就之日,如果是常、是有不變的我,任你如何打拼或革新,也將一無所獲了。

 

待續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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