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正信佛教》【參、佛教的三大綱領】 

三、僧

佛法的奉行者與佛陀法身的延續者—僧伽。僧伽是有組織有紀律的修行團體。悉達多自覺緣起法則,斷盡貪瞋癡成正覺以後,初轉法輪度五比丘,組織了佛法僧三寶的僧團。由於佛陀所說的教法如實,當下又能滅苦與自體驗真理,所以得到了不少信受奉行者,追隨佛陀出家的人也越來越多,因此僧伽團體也就越來越大了。僧伽,稱為和合眾。僧伽團體的成立,是因成員為追求共同的真理目標(人生正道)而結合的,並非是佛陀憑著自己的才能號召而來的,所以佛陀說:「我不攝受眾」,亦即佛陀不自以為他是僧團的領導者,或是眾人的依賴者。

佛陀是「依法攝僧」的,也就是依正法的人生正道而攝僧。「法」即是真理、人生正道。佛法奉行者的修行目的,不是要上天堂或求得「法力無邊」,或是想移民到他方國土,而是在今生今世就要去除人生苦惱根源的貪瞋癡,成為沒有貪瞋癡束縛的自由、自律、自在的人,任何人達到這種完善人格的境地,就是到達心解脫、自證涅槃、不受煩惱痛苦輪迴的自由人。

依佛陀所說的緣起法則來看「此有故彼有」、「此無故彼無」,「此生故彼生」、「此滅故彼滅」,就是說明現在心若是「不自由」的人,到了天堂、極樂世界還是不快樂的,有了名利、權力還是寢食不安的。原始正信佛教的僧伽,並沒有鼓勵修行者遠離塵世及修苦行,也沒有以避世的心態修行,而是先完成無我的自覺,然後學其所學服務人群。佛陀曾經鼓勵偏好修頭陀行的大迦葉和優婆離與大眾共住,甚至規定每人都要參加每半月一次的僧伽集會。僧伽是相互策勵,互助互勉,有師友之道誼,有共同理想的和平團體。若有志願於提昇自己的智慧和人格的人,就應該要積極參與或組合修行團體。

在人間為什麼要建立和合的僧團呢?因為僧團能讓人有學習的好環境及生活樣,在這個環境中能讓人真正體會到真誠、坦白、無諍、公平,相互關懷地學習無我,完成無我、無我所有的可貴精神。連佛陀也稱讚這個世間上所有的團體中,只有六和敬僧團最可貴。實際上也只有六和敬僧團存在於人世間時,才能展現出佛法並不只是一套讓人高談闊論的材料,而是確實能在人間實現及完成的教法。在僧團中由於同修的相互鞭策、鼓勵及討論,使僧伽能夠不斷的在正法中精進成長,依循著正法的階梯一步一步邁向四雙八士,成為四雙八士真實的僧伽,並成為推動佛法最堅實又具備正見的核心份子。

 

(一)僧團的特點

佛陀所組織的和合眾集團裡,有三種特點:

和合:「和合」是緣起的和合,自願的和合,認同「法」的和合,其性質是同類相聚,有共同目標,有共同利益,一同立法,一同守法,一同執法,向解脫的目標成就。

和合分事和與理和二種,事和又分為六,叫做六和:一、見和同解(一致的見解,也就是思想觀念的統一)。二、戒和同遵(奉行相同的戒律,也是規制的共同)。三、利和同均(過著同樣的生活受用,是生活經濟的均衡)。四、身和同住。五、語和無諍。六、意和同悅(大家身心淨化,法喜充滿)。理和:是指佛陀弟子的最終目標都是證悟真理(自證緣起法則),目的都是自證涅槃,內容是彼此完全一致,這是解脫的聖者所共有的,而且是通於在家眾與出家眾。不過佛陀依法攝僧成為住持佛教的中心力量,卻是著重事和的僧伽團體。

安樂:即是大眾在這個和合的僧團中,既能思想一致,遵守共同規定的制度,享受同樣的生活,沒有特權,沒有鬥爭,長幼有序,大家都能身心安樂,精進行道,這正是人間的極樂世界。

清淨:即是在和合安樂的團體中,大眾皆能互相勉勵、互相警策,如有過錯,藉著僧事僧斷的羯磨法,也能迅速的懺悔改過,達到身口意清淨。和合、安樂、清淨的僧團,除了能讓大眾的身心淨化而得解脫,獲得自由、自律、自在之外,最重要的目的,更在於住持佛法,使佛法經由傳播而達到久住人間,這是佛陀組織僧團的重要意義。所以和合僧的存在,也就是正法的存在。

(二)出家的意義

真正出家與其動機:佛法是依斷欲貪、證無我而滅苦為根本,人人只要能斷盡欲貪,不分出家或在家都能滅苦,即能達到解脫自在。雖然是這樣說,但世間乃以欲為根本而成立的,因此真正的要到達無我、無欲的修養,其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,因此在《阿含經》中,居家修行者之得果,只有見到證得三果(不還果)的記載,而沒有見到居士證得現法涅槃(四果阿羅漢)。因為居家生活有種種的障礙,出家則依六和合生活,修行條件具足。凡是居家修行,通常難於純一專心奉持梵行。不過出家也必須具備有非常巨大的決心,而出家決心的原動力,是由於個人對人生處處都有苦受感到厭離,因而出家依六和合生活而修解脫道,體驗無常、苦、無我,這才是真純的出家動機。

當然也有不真純之動機而出家者,依實際來說,從過去佛陀時代一直到現今,不是由於純真之動機而出家者也有不少,尤其是當時佛陀僧伽日漸壯大時,因不真純動機而出家依附在僧伽團體之人就已經出現了。不是真純為離苦而志願出家的這些人,都是沒有固定職業,依附在僧團中生活衣食當然無虞。出家動機不真純的原因可分為二種:一、當時印度小國林立,戰亂多,盜賊仗強欺弱,也有人因債務逼迫而心生恐怖,因而出家;乃至有人為謀求衣食之充足而出家者。二、也有外道欲盜佛法而出家者。除了出家動機不真純之外,有人雖然自稱為佛陀的弟子,但不用心修行的也有。

所以佛陀將出家之種類分為四種:第一、為道行殊勝者。第二、為能說佛道意義,但沒有心想修行者。第三、以修道為名,而圖利生活者。第四、自稱為佛陀弟子,但所作行為則為玷辱教團者。只有第一種道行殊勝者才是真純的出家者,其餘的出家動機都是不真純。佛陀具備有天人師、調御丈夫的智慧,所以佛陀並沒有完全排斥此類不真純之動機者,佛陀能夠使動機不真純者變為純正,因此佛陀被稱之為三界導師。也就是說無論是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之眾生,佛陀都能一一的調御,使他成為動機純正的修行者。當然也有無法調御之人,例如提婆達多等。

正信佛教的三界說並非是欲界天、色界天和無色界天,前面曾說過有關三界天之說,是到了部派佛教之後,才將當下現實的三界擴張到三界天的,原始佛教並無這種說法。三界是在現實的生活中,而不是等到死後才有三界天出現。正信佛教所說的「一切法」就是十二入處,也都是不離與滅苦有關的法義,當然不可能會大談死後的無記事的。其實「三界」就是聖人與凡人智慧修養差別相隔的那一條界線,而不是死後的三界天。無論是出家或在家,若依正信佛教修行者,目標都是自證緣起(開法眼或得法眼淨),目的就是解脫煩惱自證涅槃,超越「自我」而自由、自律、自在地生活。凡人的心中都是為了這個「我」在忙,因而生活在「自我」的牢獄中,聖人則突破了「自我」的牢獄,也就是不再被三界所束縛,因此不再有煩惱了。

一般人卻將三界誤為死後有個三界天的世界,或只把三界當做一個名詞來研究,這都和解脫煩惱痛苦無關,也不能有親自體驗的機會。誤解三界是另外還有一個三界天是很可惜的。佛陀所教導的正信佛法,一定都是跟生活有關,跟解脫煩惱有關,也一定是能夠證明和體驗的,否則就會落入玄學或無記的陷阱之中了。

欲界眾生,即是他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等感官上的感受,產生貪、瞋、癡的情緒反應。簡單說,就是六根觸六塵時,會生起貪、瞋、癡行為者,稱之為欲界眾生。色界眾生,就是心沈迷於喜、樂感受之中,這就是色界眾生。無色界,就是心執著於無想、無念的禪境之中,稱之為無色界眾生。凡夫因為被三界束縛,因此憂悲惱苦不斷,三界是由「自我」所生起的,解脫了自我的束縛就斷除一切苦。

~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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