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善生經》為政之道
第六節 為政之道
佛陀除了關心國際間的關係以外,也曾開示過為政者之道。佛陀說明:一個國家中,國王(執政者)如果能夠成就以下十法,那麼他的國家必定得以長存。哪十法呢?
一、不貪著財物,不因小事而起瞋恚(生氣、憤怒)。
二、接受諫言,不會因為諫言者的直言,便認為對方以下犯上而不高興。
三、慷慨豪爽,樂善好施,與民同歡。
四、各種稅捐必依法徵收。
五、不邪淫,不貪戀她人美色,守護自妻。
六、不飲酒,則心不亂。
七、勤勉,說實話,不說不實的戲言。
八、以正法教化四方,凡事依法行事,不徇私情,沒有偏袒。
九、與群臣和睦相處,不因為利益而起爭執。
十、時常注意身體健康。
以上十法是執政者應具備的,若能如此,則國家富強、和樂、長存。如果不能成就此十法,那麼國家社會容易亂,人民很難安樂,因此執政者不可不執行此十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