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如果禪修不以身受心法作為念住的所緣而培養正念正知,只有將四念處以「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」帶過去、應付過去,哪來如實正觀色受想行識?以及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呢?既然沒有正觀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,哪來如實知見色受想行識是無常、苦、無我呢?』

阿含菩提道 06


摘要:

==誤以為覺是我、是自性、是本性==

其實「覺」在人的腦部中存有一個覺的功能,也就是所謂說腦部有一個覺的器官的功能,一旦有根對塵,這個「覺」自然就會生起來,因此才會有眼覺、耳覺、鼻覺、舌覺、身覺、意覺。

有覺才有覺知,無覺何來覺知呢,「覺知」就是名相中所說的「識」,如果沒有覺的器官功能,那麼就不會有覺知。但有覺知的器官功能,如果沒有對象也產生不了覺知的作用,一般人誤解覺,因此才會誤以為覺是我、是自性、是本性、是我的覺性等等,所以一心一意想要找一個自我的覺性,或是自我的自性覺,或是自我的本性覺,他以為這是學習開悟、解脫,因此浪費一輩子,實在太可惜又可憐了

有六根的器官,再由六根的器官對六塵,產生六種覺知的功能,這都是有因有緣而生、有因有緣而滅,沒有一個不滅的自我覺性、自我本性,或是自我的自性存在,有六根對六塵才會生起六識。雖然具備有六根器官的功能,這是因,但如果沒有六塵可對的緣,哪來有覺知的六識呢

==「識」沒有了別、分別的功能==

六識其實只是六種覺知,也就是說由覺的功能產生作用,因此從覺而產生覺知,這種覺知就被稱之為識,因此識的本身只有覺知的作用,沒有分別的功能,分別是來自於想的功能,而不是識的功能。

如果說識有分別的功能,那麼五蘊就變成四蘊了,因為既然識能夠分別,那麼就不必想陰了,識陰和想陰二種功能是不同的,但一般都將識解釋為了別,這種解釋容易被人誤解有分別的功能作用,其實分別是來自於想,而不是識的本身,當然若沒有識就不會有想,但想有想識,因為識是依附在色受想行中,因此想與識有相依相緣的功能,也就是說有識的知覺我們才會想,但是若沒有知覺何來想呢,可是這個知覺若是沒有色受想行,又沒有知覺的存在,所以它們的相依相緣的功能是非常密切的。

識是來自於根對塵而生識,若沒有根對塵就不會生識,也就是說眼中沒有一個眼識,而是眼對色才產生起眼識,並不是我們的眼睛中有躲一個識存在。就是我們的眼睛看到色境,我們的眼識的功能才生起的,所以眼識也就是眼睛看到那一剎那,稱為眼識,其他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是。

==觸與受(情緒反應)==

有識才有觸,若沒有識就不會有觸,佛陀說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觸,由觸而生受,既然如此,如果沒有在觸中生起無明觸,當然就不會有諸受了,為何會有無明觸呢,因為他是沒有聽聞過正法的凡夫,所以無明故,誤以為色是我,色是我所我在色中,色中有我,受想行識亦復如是,因此由無明觸而生諸受,其實諸受是來自於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觸,在觸中因為無明,所以落入我和我所有的情緒反應,所以才有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,因此受是由無明觸而生起,既然如此,哪來受是我是我所有受呢,受中哪有我呢。

==文字容易有爭論,但由正念正知所開啟的智慧就沒有爭論==

若各人對受的定義不同,當然難免會引起爭議,何況要以文字來表達意思,有些事實上確實很困難的,也就是說要將我們表達的,想出一個理想的文字,不會被誤解的文字表達出來,並不是那麼簡單就對了,也因為如此,佛陀入滅後五百年左右,才會出現很多相似像法或論典。

雖然由文字來表達意思難免有爭論,因為以文字解釋文字,容易各人說各人的意思,但如果是由正念正知所開啟的智慧,那麼就沒有爭議的問題存在了,為什麼呢,因為透過正念正知所開啟的智慧,是由當下如實內觀自己身心現象所開啟的現見法,不是由各人自由心證、推理、判斷、分析出來的,因此所現見的人人都是相同。

例如佛陀說六根對六塵生六識,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,由觸而生受,由受生愛,由愛生取,由取生有,由有而緣生,由生而緣老死,憂愁悲傷煩惱痛苦就聚集起來了,這些都是人人可在生活中現見的真理,不是由各人自由心證所推理出來的,因此就不會有爭論的問題出現。

☆☆☆佛陀更重視對於真理的親自體驗☆☆☆

佛陀一再強調,他教導由自己所親證的「現見法」,「現見法」的意思就是人人不管你有修行或沒有修行,經由佛陀向你開示法義之後,我們都能親自發現這個現象,並不是死後才知道,佛陀也鼓勵弟子培養這種自己親證現見的真理,這才是真理最佳的憑據,不應該單憑理論合理就信以為真。

內容詳細請看《噶拉瑪經》,因為《噶拉瑪經》才是真正能達到依法不依人的一部經,所以希望各位不可疏忽於《噶拉瑪經》,也就是說不要因為經典記載或聽說這是覺這是受,不加以思惟觀察就信以為真,應該要細心的思惟觀察它是否合理、實際、對斷煩惱有幫助,當然也不能只有由推理來檢視,以為一定是正確的就完全接受,最好應當要直接觀察體驗,唯有如此,才能真正知道它是真實或不是真實。

佛陀一再強調,他只教導他親證的真理,任何人如果想要從真理中獲得利益,必須親自直接觀察體驗,在整個佛法中,雖然佛陀說法義、修行次第、證果次第,但佛陀更重視對於真理的親自體驗,因為只有如此才能淨信不疑。

==由我見執著受,由此起貪欲==

我們來看《雜阿含經六二經》,有一次,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,那時世尊就對諸位比丘說,有五受陰…

由以上《雜阿含經六二經》中所說…沒有如實知、如實見色受想行識是因緣生滅法者,都會誤認為色受想行識是我,是我所有,或我在色受想行識中,所以在六根對六塵生六識,由六識生觸,由觸中落入我見而生受才會執著,因為執著的緣故所以會生起欲貪。

但若是一位如實知如實見色受想行識是因緣和合法者,當然他不會誤認為色受想行識是我,我所有,或是我在色受想行識中,當然就不會在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中,落入五受陰而執著,若沒有執著就沒有欲貪,若沒有欲貪就不會引生煩惱之苦。

所以說一切痛而引生的苦,或是由煩惱而引生的苦,都不是來自於身心本質,而是出自於對色受想行識不如實知如實見,因此誤認色受想行識是我,我所有,我在色受想行識中,色受想行識在我中,才會在觸中引起我見,由我見執著受,由此起貪欲,因而當今憂愁悲傷煩惱痛苦,死後還要遭受未來生死輪迴。

有關五陰和五受陰這個問題,在後面我會再分析得很清楚,現在這是以經典的名相而解釋,後面我會以實際、由我培養正念正知如實學習四念住的現象,向各位報告,給各位作參考。

我們再來看《雜阿含經六三經》…

==佛陀才會說五受陰是重擔==

我們來看《雜阿含經七三經》,經中有這麼記載,有一次,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,那時世尊對諸位比丘說,我現在將為你們說重擔,取擔,捨擔…你們要注意聽,聽後要善思惟…什麼叫做重擔呢,就是五受陰,哪五種受陰呢,就是色受想行識受陰;什麼叫做取擔呢…

我們由以上《雜阿含經七三經》中的內容,就知道五受陰是重擔;取擔就是渴求過去,現在,未來的自體愛,境界愛,俱行愛的每一個欲愛;當然要捨棄五受陰的重擔,就要斷除現在過去未來的自體愛,境界愛,俱行愛,使其永斷不復生。挑擔者是誰呢?就是未聞正法的凡夫。

==四念處不能以概念式來帶過==

「諸受是苦」一般佛教徒應該都知道,身受心法是四念住,是佛教的心法用功處,後期佛教則簡略的以「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」來帶過去,其實原始佛教的修行就是以四念處為住,因為只有以四念處為住的培養正念正知,才能如實正觀五陰是無常,苦,非我,無我所,也只有如此,才能生起離欲貪之志願,進而發五根菩提願心,學習離欲貪,滅欲貪達到超越欲貪捨棄重擔的生活,而不是只概念式的將四念住的修行以「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」來應對,如果想要修行佛教的心法,他卻是沒有從四念處用功,那麼只有變成他教的修行者,離根本佛教會越來越遠。

後期佛教因為將佛教修行四念住的心法,用「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」應付過去,不重視實踐四念住,甚至將它完全的揚棄,而以參禪、唸○○○佛、持咒、拜懺作為修行,因此就沒有開法眼見緣起證聖果的人了。如果不實踐四念住,培養正念正知,而只理論上的「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」,那麼如何隨順覺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呢,眾生雖然以無明為因、渴愛為緣,造成種種的憂愁,悲傷,煩惱,痛苦之果,但如果沒有六根對六塵生六識而觸,由觸中落入自我主觀,哪來苦受,樂受,不苦不樂受呢,佛陀一再地說明:一切法就是六入處。如果沒有具足正念正智的隨順覺,難道他不會在觸中落入自我主觀生受,由受而生愛取有生老死憂愁悲傷煩惱痛苦嗎。

《雜阿含經六五經》,有一次,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,那時世尊對諸比丘說,大眾應當經常禪修作思惟觀察,使內心寂靜,為什麼要這樣呢,因為比丘能運用方法禪修使內心寂靜,如此才能如實而觀察,怎樣如實觀察呢,要觀察此是色此是色之集,此是色之滅,此是受想行識,此是受想行識之集,此是受想行識之滅…因此之故,比丘們,要不間斷的精勤禪修,內心寂靜而如實觀察色受想行識之集滅味患離。

以上《雜阿含經六五經》已經說明很清楚了,要獲得如實觀察的智慧,必須要透過禪修,如實觀察色受想行識以及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。

那麼禪修是什麼呢?禪修就是精神集中的思惟觀察,用白話來說,用簡白來說,佛教的禪修就是訓練精神集中,培養正念正知,當然要培養正念正知一定要有培養正念正知的所緣,否則就不可能培養正念正知了。

那麼培養正念正知的所緣是什麼呢?當然就是身受心法,因為只有以身受心法作為所緣培養正念正知,才能如實知見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,如果禪修不以身受心法作為念住的所緣而培養正念正知,只有將四念處以「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」帶過去、應付過去,哪來如實正觀色受想行識?以及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呢?既然沒有正觀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,哪來如實知見色受想行識是無常、苦、無我呢?

因此要如實觀察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,必須經過禪修,否則只是理論上的了解而已。而只有理論上的了解,他沒有正念正智是斷不了苦的。

可以這樣說,親近善知識,聽聞五陰等法,內正思惟,吸收消化完成聞慧和思慧,還要進一步的按照修行的次第禪修,完成如實知見修證的智慧,否則是斷不了苦的。

其實只要學習受念住,完成受念住者,就會對受了解,也了解要如何滅除諸受的重擔,否則只是理論上的認知而已,學習受念住圓滿不只是對受的如實知見,甚至對識也能如實知見,因此就不會誤解識是生前死後的主人翁了。

==對識的誤解==

對識的誤解不只是佛陀入滅後才有,佛陀在世之時的比丘中就有對於識的誤解了,例如《中阿含經二○一經的嗏帝經》,嗏帝比丘以為人死後識往生,前一世的識和後一世的識是沒有任何的變異,經文是以識往生不更異,事實上如果此世的識和後世的識是沒有任何變異的,那麼識有如外道所說的識是不變的自我,也就是一般世俗所說的靈魂了,一般世俗所說的靈魂就是世世輪迴不停,如果身死,但靈魂還是存在的,這在佛教來說,等於是承認有一個不變的靈魂主體,這是常見的說法,這種常見的說法是違反緣起法則,因此是邪見,邪見的意思是與事實不合就對了,也因為這樣,佛陀才會苛責嗏帝比丘為愚痴之人,並對嗏帝比丘開示應該怎樣的理解識才是正確。

佛陀說識是因緣生滅法,例如眼根對色塵而生起眼識,耳根對聲塵而生耳識,鼻根對香塵而生鼻識,舌根對味塵而生舌識,身根對外塵而生身識,意根對法塵而生意識,佛陀說識絕對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事物,而是有因有緣而生識,因此是無常變易法,由於有因有緣所生的東西,當然有因有緣所滅嘛。

由佛陀所說的識的道理中,我們應當就會清楚了解,不只是前一生的識與後一生的識有所不同,就是在當下的識也是時時不斷的在變化中,只是變化的速度太過快了,因此若沒有足夠的正念正知者,就難以覺察到。雖然眼根會生起眼識,耳根會生起耳識,鼻根會生起鼻識,舌根會生起舌識,身根會生起身識,意根會生起意識,但要有眼根對色耳根對聲,鼻根對香,舌根對味身根對外境,意根對法塵,否則是產生不了識的,既然如此,若沒有六根,哪來六識呢,雖然有六根,但若沒有六塵,當然也起不了識的作用,因此識是因緣生滅法,哪來前世今世後世的識是相同不變的道理呢。也就是說連當下的六識也都不斷地在變異中,佛陀說諸行無常,既然如此,哪有識是常的道理呢。

一切事物等都是有因有緣才有果,否則就不符合實際了,實際所說的就是正見,正見就是於事有實,也就是說實際就是這樣,才可以說是正見,若不符合實際當然就被稱之為邪見,所以正見邪見的差別就是有實際,有於事有實或者不於事有實而定論。時間到了,說到這裡,有因緣下集再見,感恩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