☆ 假使煩惱是別人給的,我們就不能解脫了。

「怨憎會苦」就是平常時時刻刻要一起生活,例如要去公司上班,可是在公司很多人和我們的理念不合,不去上班又不行,要上班又很多人理念不合,所以生起內心上的「怨憎會苦」。


學佛釋疑第20集 主題: 理念不合。初禪。

提問:
1、佛教時常說冤親債主,到底這個冤親債主是什麼、要如何解冤結呢?持咒、念經迴向可以解冤結嗎?
2、修行是要修什麼行?
3、要修行先具備什麼心態呢?
4、修內觀需不需要具備初禪或其他二禪、三禪、四禪呢?
5、須深盜法經,為何有阿羅漢不需要初禪二禪、三禪、四禪之說呢?
6、要具備何種條件才是初禪呢?
7、要如何修持才能完成初禪呢?

摘要:

◎有關這個冤親債主,就是佛教裡面所說的苦其中的「怨憎會苦」。

◎在周圍生活上必須和他互動,或是時時刻刻需要見面的人,但是各自理念不合,甚至觀念種種不合,因此內心有一種互相對立、排斥、忌妒,這都是屬於冤親債主(「怨憎會苦」)。

◎但是有人會誤解離開自己的身口意之外,有一種無形的所謂的鬼神,那種冤親債主在擾亂我們,其實那種不會擾亂我們,擾亂我們的就是自己的觀念和行為,離開自己的身口意行為之外沒有外來的可以擾亂我們。例如在阿含經中,佛陀有這麼說:魔就是色受想行識五蘊魔。因此離開自己的身心之外,沒有一個任何的力量可以來打擾我們、阻礙我們修行或是種種。

◎真真正正解冤結,必須由你自己的身口意行為才能解冤結,例如甲和乙兩人觀念不合,引起種種的互相對立,那麼互相對立時你只在那裡持咒、誦經,可以將兩人過去互相對立的觀念解除嗎?這是不可能啊。

◎解冤結並不是在理論上、概念上,解冤結要在你的實際行為。何況人家要與你結怨,而你不與之結怨,那麼就是對方的事,我們不需要與之對立 。因為你時時刻刻有慈悲心就不會與人對立,有慈悲、正見的人,當然就不會計較別人對你的行為,這樣就沒有對立,沒有對立變成單一,等到與你對立的對方慢慢看你是真正確實有修養、修行、品行之人,他對你的觀念就改變,加上你自己身口意又表現出對人的關心,那麼人家自然而然與你的冤結就解除,這才是真正在解冤結。

◎假使煩惱是別人給的,我們就不能解脫了。為什麼呢?我若不讓這個甲解脫,我這個乙時常為你製造煩惱,你就不會解脫了。其實煩惱不是來自於別人,而是來自於自己我見…

◎以因緣法來說,我們自己掌握自己的因緣,別人的因緣是別人的事,只要你所做的身口意行為符合八正道,這樣就是正見,何必你一定要與人有什麼種種對立呢。

◎真真正正有在修行的人,他內觀越來越明顯、強烈,因而。他對自己的身口意行為越清楚,因此他內心感恩、柔軟之心會越來越有。一個都無柔軟、感恩心的人,哪可能他有修行呢。

◎有沒有在修行,旁邊的人看得很清楚,由你的身口意行為就觀察得出你有沒有修行。你自己沒修行,藉修行之名,這樣不是破壞佛教的名譽嗎。

◎為什麼我們的心不平靜,怎得不到輕安喜悅呢?就是你不放鬆。不放鬆的原因是來自於自己強烈的我見,我要這樣、我要那樣,所以不夠鬆、不夠柔。

◎過去佛陀時代的阿羅漢很多,並不是大家都有神通。有人說阿羅漢就具備神通,這種觀念是不對的。

◎佛陀所說的初禪是要觀察五蘊的,與一般初禪專注修固定一個所緣,而訓練定境生神通是不同的。

◎初禪應具備的條件就是:
1、學離欲惡不善法(五蓋),貪、瞋、掉悔、昏沉、疑五者會蓋住我們的智慧…
2、第二就是有覺。
3、第三就是有觀。有覺的覺就是初對境的覺知,就是六根對六塵觸到時的覺知,稱為有覺。有觀就是覺知後還要進一步觀察觸受後的過程,稱為有觀。
4、再來喜
5、樂。

◎人不會生起喜、樂原因來自於哪裡你知道嗎?來自於自我的見解,因此壓制自己不會放鬆,不夠放鬆時哪有可能生出喜、樂呢。

◎所以說初禪的方法很多,注意呼吸入門也可以、一句接一句念佛號的人也可以、思惟佛法僧憶念佛法僧也可以,甚至只是祈禱也可以。

◎得到初禪的人內心喜悅,對身心都有幫助,但是你若不再由初禪的力量而進道上昇觀察身心的問題,卻變成你限制在初禪出定、入定…而已。

◎真正修內觀四念處,即真正由專注和正念平衡發展的初禪,是沒有出定和入定,而是在行住坐臥當中都能保持的。

◎佛陀這麼說,具備正念若不是要趣向於滅除貪瞋癡而完成涅槃,這不是大丈夫。

◎無論是用什麼角度方法入門,都可以完成初禪。但是運用初禪來觀察身受心法,由身受心法的觀察如實知身心的本質,這才是真正的「正定」。

◎若只偏重於一般的專注定,不再由定來培養正念,由正念來開啟智慧,這樣就是一般印度當時傳統的禪定,這種傳統的禪定雖然有傳統禪定的功德,但是無法開啟苦集滅道四聖諦的智慧,也無法滅除憂愁、悲傷、煩惱痛苦的。

 

四念處禪修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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