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節 佛陀關心國際和平

佛陀關心國際和平,我們簡單提出幾個事例來證明。佛陀提倡和平,包括他宣揚非暴力。回顧印度歷史,那個時代的印度,佛陀沒有拿過一支槍、一隻刀,也沒流一滴血,而能夠將印度的種族,不平等的四種族改革成為平等。可以說佛陀是一位不流血的革命家,他的革命是非暴力的,是用他的慈悲喜捨,用他的真理來革命,使印度四種族能夠獲得平等,這是一個不簡單的革命。

佛陀不贊成任何形式的暴力與殺生,這是人人都可瞭解的。從歷史上看來,佛教從來沒有所謂的「正義之戰」的這種事實,佛教也沒有「正義之戰」的這種名詞。這種正義之戰是製造出來的虛偽名相,加上了宣傳,變成了一種憎恨、暴虐、殘酷與大規模屠殺的藉口。那麼請問誰來決定正義呢?強者勝者就是正義嗎?弱小失敗者就不是正義嗎?是不是這樣?政治若是用這種觀念來看,戰爭永遠是無正義的。佛陀從來不接受這種論點,所以沒有什麼所謂的宗教正義之戰,因為這是殘暴的。

佛陀並不只教導和平非暴力,他更親自赴戰場勸阻戰爭的發生,甚至有各種的事件,經過佛陀的調停開示,而阻止了戰爭,比如,琉璃王發動戰爭,要殺死釋迦族時,佛陀就加以阻止。除此之外,歷史上還有很多戰爭的個案,由於佛陀的慈愛、慈悲,從道德的力量給與政治問題的指導而停止戰爭。例如:摩竭提國與拘薩羅之戰。又如拘薩羅王毗琉璃,想要征服佛陀故鄉迦毗羅城的事,佛陀親自帶比丘靜坐在路旁,阻攔遠征軍的去路,所以佛陀當時的抗爭是理性的,絕對不會危害別人的安全而使用暴力。

有一次,釋迦族與拘梨耶因為爭盧泗尼河水,為了水的問題,雙方已經準備用武力(戰爭)解決的時候,佛陀知道了馬上出面阻止、講和。又有一次,也是由於佛陀的涉入,阻止了阿闍世王攻打跋耆國,佛陀憑著常常調和所謂的國際糾紛,向阿闍世王的大臣禹舍說明:跋耆國強大的條件:第一、時常集會。一個國家的健全要時常集會,時常開會,以研究、商議正事。第二、以和合之精神相集合,以和合心議國事。君臣和順,上下相敬,才能具足這種條件。第三、保守傳統的國法,不亂立新規,即不隨便改法律。第四、尊重國中宿老。尊敬國中年紀較大者,聽受其意見,因為年紀大的人經驗豐富,走過的路較多,經驗較豐富。第五、良家婦女當守貞操;第六、尊重其國內外之宗教。從有歷史至今,宗教都是被尊重的,除非是不正當的宗教,專門騙人、拐人、危害社會。第七、如法尊敬阿羅漢而保護之。就是對宗教的沙門,修行的沙門,應該尊敬和護持。

以上所說的,都是道德的條件,尊重一國之歷史習慣,尊重道德、尊敬宗教,如此人民才能和平安樂。所以佛陀說,一個國家要強壯,必須有強國之根本,而其根本的基礎就是必須具備上述的這七個條件。跋耆共和國因為具備這七種條件,雖然摩訶陀勢力很強大,也不能輕易消滅它。你看看,佛陀當時對國家及社會的關懷,相當、相當的積極。

佛陀的時代和今天的國際社會一樣,也有不以人道治國的國家元首,人民受到壓榨、掠奪、虐待、迫害,及酷刑等等。現在世界上有些國家或地區,還有這種現象,佛陀對這種不人道的措施,深感悲憫。佛陀認為一個政府的首腦人物及行政官吏們,如果腐敗不公,則整個國家也會隨之腐化而墮落,這是佛陀當時在印度就開示得很清楚。當然社會若腐化墮落,人民自由就失去保障,快樂當然也就沒有了。一個快樂和平的國家,必須要有一個公正的政府,那麼公正廉明的政府到底要如何實現呢?

 

第七節 為政之道

佛陀在《增一阿含經》提到國王必須具足十種條件。任何為政者只要具足這十種條件,這個國家必定強盛,人民一定是快樂、和平、自由的。哪十個條件?一、不貪著財物,不因小事而起瞋恚(生氣、憤怒)。二、接受諫言,不會因為諫言者的直言,便認為對方以下犯上而不高興。三、慷慨豪爽,樂善好施,與民同歡。四、各種稅捐必依法徵收。五、不邪淫,不貪戀她人美色,守護自妻。六、不飲酒,則心不亂。七、勤勉,說實話,不說不實的戲言。八、以正法教化四方,凡事依法行事,不徇私情,沒有偏袒。九、與群臣和睦相處,不因為利益而起爭執。十、時常注意身體健康。印度過去的時代,阿育王就曾完全按照十條王法戒條為其立國之本。國王(政治領導者)是一國政治的中心,他生活之善惡,直接影響國家之治亂,佛陀的開示值得現今為政者學習。

今天的世界經常處於恐怖、猜疑、緊張、鬥爭,人人生活不安。若要和平、安樂,除了佛陀所指示之外,沒有什麼辦法比這個還好。佛陀的理想就是非暴力,不自私、不憎恨、不逞強,求真理、求智慧,以和平、慈悲、友愛、諒解、容忍、尊重一切生命,對待所有眾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