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項 團體生活倫理-四攝事

除了有關六方的教導以外,佛陀還指導團體生活之道,此種團體生活之道,佛陀以四攝事來涵蓋,內容包括四種:一、布施。二、愛語。三、利行。四、同事。

布施就是團體內的成員相互施捨,例如富者布施財物給貧者,賢能之人布施智慧給智慧未開者。團體內的成員互相扶持、互通有無,使團體生活更加和睦圓滿。

愛語是彼此以和悅的言語相互慰問鼓勵,使團體更加和樂。愛語不只是捨離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﹝無意義的閒談﹞四種不良的說話習性,還要誠實、柔軟、愉悅,說有助於別人和自己的話。佛陀說:愉悅的言語有如蜂蜜一樣的甜;真實的言語,有如花朵一樣的美;粗惡的言語(惡語)有如汙物一樣的汙穢、骯髒。語言是人與人之間互相溝通的工具,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媒介,因此我們要保持正語與愛語,遠離惡語。惡語如利劍,隨時可傷人,正語和愛語則能助人。

利行就是凡事要有心存利益他人的動機,此外,所做的事也都要能真正的利益他人,不要為了名利而行浮華不實之事。團體中的成員做事情時,要顧及團體的利益,為團體服務,貢獻團體。假如發現團體規約對自己的身心健全沒有幫助,或者理念與自己不合,那就應當脫離;如果不脫離,就應當公開提出改革。

同事就是等利或同利,是指眾人在團體之中,要依照團體的規定行動,也就是遵守團體規則,否則團體就會出現問題。簡單來說,就是人與人之間相處要能同甘苦、共患難。

以上四攝事,是統攝一切團體的德目。凡是能奉行布施、愛語、利行、同事的人,必定能自利利人。如果沒有奉行四攝事,那是不會受人尊敬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