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項 真經與偽經的區分

佛陀與佛陀的阿羅漢弟子們,本來是想用「如是我聞」來區分真經與偽經。但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心存邪見的人反而借用「如是我聞、佛說」來掩護偽經,使不知者相信偽經為真經,而獲得自己教派的利益。因此未開法眼、未具備正見觀念者,應當要細察此經的年代與出處來源,或觀察內容是否符合正法的六種特色。

那麼正法(真理)的特色是哪些呢?在《雜阿含經》中,相關的經文如下:《雜阿含經》二一五<富留那經>,本經記載佛陀為富留那說:現見、滅熾然、不待時、正向、即此見、緣自覺。

《雜阿含經》五五○經:佛陀說聖弟子念於正法,念於世尊現法律,離諸熱惱,非時通達,即於現法緣自覺悟。

《雜阿含經》五五四經中佛陀說:念法功德,於世尊正法律,現法離諸熱惱,非時通達,緣自覺悟。

《雜阿含經》五六三經中佛陀說:受持如是具足淨戒,宿業漸吐(過去的惡習性逐漸減少),得現法離熾然,不待時節,能得正法,通達現見觀察,智慧自覺。……具足如是智慧,新業更不造,宿業漸已斷,得現正法,離諸熾然,不待時節,通達現見,生自覺智。

《雜阿含經》八四八經中佛陀說:聖弟子念於法事,謂如來說正法律,現法離諸熾然,不待時節,通達涅槃,即身觀察,緣自覺知。

《雜阿含經》九一二經佛陀說:如此現法永離熾然,不待時節,親近涅槃,即此現身,緣自覺知者,為八聖道,正見乃至正定。

《雜阿含經》九三一經中佛陀說:聖弟子念於法事,世尊法律,現法能離生死熾然,不待時節,通達現法,緣自覺知。

《雜阿含經》一○七八經中說:我今於現法中,已離熾然,不待時節,能自通達,現前觀察,緣自知覺。

《雜阿含經》一一三六經中佛陀又說:若復比丘為人說法,作如是念:世尊顯現正法律,離諸熾然,不待時節,即此現身,緣自覺知,正向涅槃,而諸眾生沉溺老病死、憂悲惱苦,如此眾生聞正法者,以義饒益,長夜安樂。以是正法因緣,以慈心、悲心、哀愍心、欲令正法久住心而為人說,是名清淨說法。

另外一二三八經中佛陀又說:世尊正法,現法離諸熾然,不待時節,通達現見,自覺證知此法,是善知識、善伴黨,非是惡知識、惡伴黨。只要瞭解以上從《雜阿含經》裡所選出來的經文意思,就能知道正法有六個特色:

一、現見:修習正法以後,自己就可在此世親自體驗到煩惱的滅除。也就是在現世中就可得到正法的利益。

二、離熾然:就是修習正法後,必定能究竟滅除憂愁、悲傷、煩惱、痛苦。

三、不待時節:就是修習正法時,沒有受到時節的限制,任何時候都可在行、住、坐、臥當中修習。同樣的,開悟、證果也沒有受到時節的限制。

四、通達涅槃:就是修習正法後,自然會順著八正道一路走向涅槃的最終目的地。

五、即此見:就是唯有遵循此正法而行,才會走向涅槃,除了此條正道之外,在一切外道見解中是不可能見到此種正法的。簡單說:就是唯有此正法才能獲得涅槃,在其他非正法中不可能會獲得。

六、緣自覺知:就是正法必須經由自己親證,而不是只有聞、思,也就是要經由聞、思、修,才能內自證。

具備以上所介紹的六種特色,才是佛陀所說的正法,否則都是後來偽造的相似佛法,只是在經文上加上「佛說」二字而已。因此初學者或未開法眼(大徹悟)者,不應該只看到「如是我聞、佛說」的字,就誤以為是佛陀親口所說。在信以為真之前,行者要以正法的六種特色來對照,如果符合正法的六種特色,那當然就是佛陀親口所說的,否則就是後來的人所造的佛經或是偽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