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節 何謂生

這個「生」字是出生或生起之義。此「生」字與「滅」字相對而言。也就是說,一切萬物從無到有,稱之為生,甚至連念頭生起也可稱之為生。有生就有滅,這是自然法則。生有生的因緣,滅有滅的因緣;生乃是由於因緣會合而有,滅則是由於因緣分散而滅,萬物及一切身心都是由因緣所生,將來也會由因緣分散而滅。例如人的生命是由父精母卵的因緣結合而成胚胎,母親懷胎十個月,然後出生到人間來。這個生命具備眼耳鼻舌身意六根,他隨著發育長大,經過教育及環境的洗禮,就在六根對六塵生六識、六觸、六受、六想、六思、六愛、六顧慮、六覆藏的生命運轉中,產生了對身心的四大要素及色受想行識五蘊的執著,這就是一般凡夫生命的真相。既然是因緣會合而有,將來也會隨著因緣分散而滅,這是自然法則,簡稱為「法」又名「真理」。

有生命就必定會死亡,生命結束後,一切器官也隨著消滅,只有一生執著的善惡意念會化為一股動力,遇到適當的助緣就會轉生他處。一個人只要有了生命以後,就不斷的從生到死,再由死到另一個新生命的誕生,如此不斷的輪迴,而善報或惡報也隨著所作的善惡行為而不斷的輪迴,一直到證四果、完成阿羅漢才能止息輪迴,這一切都有它的生滅緣起法則。

有生命就有意念,意念來自於六根對六塵生六識而有,這也是因緣和合法,既然是因緣和合法,當然就會生生滅滅。簡要說:生有物質的生以及精神的生兩種,而這二種都是隨著因緣會合而生,因緣分散而滅。

 

第三節 何謂經

這個「經」字的本義,原指「線」的意思。譬如布巾中的線,豎者為經,橫者為緯;又如這個地球,為了便於分辨區域性的稱呼,因此以縱線為經,橫線為緯,將地球劃分為不同的「經度」與「緯度」,以作為分界線。

「經」字若依據梵語音譯,稱之為「修多羅」或「素怛纜」,原本也是「線」的意思,引申來說,則有貫穿、攝持之義。以佛經來說:就是將佛陀所自覺的苦、集、滅、道四聖諦等真理,以及佛陀為了適應眾生所說的契理、契機之法,記錄成文,然後用線將一片一片的經文貫穿起來,集結成冊,就稱之為佛經。

「經」的起源,本來出自於印度婆羅門教,他們為了方便婆羅門教義的保存,因此將教義刻在樹葉上,然後將一片一片的樹葉用線貫穿起來,集結為經典。後來佛教也用此種方法,將佛陀所闡述的真理結集成經,就稱之為佛經。假如不是佛陀親口所說的法,即使結集成經,也不可以稱為佛經。佛陀入滅後,過了五百年左右,不斷的有相似的經文假託為佛經出現,因此想學佛之人,不可不以《噶拉瑪經》中所說的修行信任的十種原則,以及正法的六種特色為依止,以免將非佛法誤為佛法,結果自誤又誤人。

 

第四節 何謂善生

善生是經題,也是經的別名,而此善生的經名,是依於人名而稱之。本經是佛陀對一位有名望的長者之子「善生」,所開示的人生幸福和樂美滿之道,因而名為《善生經》。《善生經》就是綜合善、生、經三個字,成為本經的經題。

二千五百年前的北印度,有一位釋迦族的太子,姓喬達摩,名悉達多,經過六年的修行,無師自體證緣起法則,獲得究竟解脫之後,被人稱為「佛陀」。佛陀的譯義為「覺者」,意思就是沒有經過老師教導,自己徹底覺悟人生諸法的緣起、緣滅真理者,也是徹底斷除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者。悉達多‧喬達摩自成等正覺者後,生起慈悲喜捨之心,對眾生開示自覺之真理,使眾生依法奉行,獲得正法的利益。

佛陀的弘法期間約有四十五年左右,弘法過程中會針對不同的對象,而契理、契機地開示法要,因此佛陀說法時不拘場所和對象,隨處、隨緣、隨機而說。佛陀所開示的對象有國王,如波斯匿王;有大慈善家,如迦蘭陀;有殺人兇手,如央崛魔羅;有大臣、一般人民、出家外道、在家外道,以及佛陀的出家、在家弟子等等。他們都是聽完佛陀開示法要後,主動皈依佛、法、僧三寶,成為佛陀的弟並成為社會的賢善人士,也有很多人獲得究竟解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