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、佛教的三大綱領 > 二、法 >(五)佛陀的根本思想 > 2佛陀思想的根本立場 >4)解脫道的立場

4)解脫道的立場

佛陀觀察現實的人生,是從苦的觀察開始的,所以最終的目的,當然是以脫離苦為結論。佛陀正觀身心現象,發現「無常變易法、無我、緣起和一切苦、樂」都是由認識所生起的,而這四種法則都是因緣法則,是「中道」的具體表現。凡夫的我們不能如實正觀,察覺無常、無我、緣起和認識的現象,反而從現象界或心理裡面,欲求一種永遠不變的「我」及「我所」,這種欲求就是無明渴愛的狀態。但在現象界或心理裡面,並無任何固定不變的「我」或「我所」,因此,現實與理想不能完全滿足,所以發生了種種煩惱痛苦。煩惱痛苦的原因,例如渴愛並不在於客觀的現象界本身,而是在於自我錯誤的主觀想法,因此修改錯誤的觀念與錯誤的行為,是實踐正信佛教的入門方法。

一位未具足正見者,他的心性都具有「渴愛」,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傾向。那麼人為什麼會有這種渴愛之心呢?是因為對苦集滅道不瞭解,所以產生無明渴愛。依佛陀所說,貪欲的發生,緣起於無明對主體的「我」以及客體的「我所有」(對象)執著,例如:我要身體永遠健康、身材健美、面貌美麗等對身體的執著,這種就是對五蘊中色蘊的欲貪。我要能自由地感受舒服或不舒服,苦樂都能隨我意,這種就是對五蘊中受蘊的欲貪。我要我的觀念達成、觀察正確、思惟不會散亂、神智不昏沈,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,不想什麼就不想什麼等等,對想的欲求滿足,就是五蘊中想蘊的欲貪。我要我的一切判斷都正確、意見正確、行為取捨正確,我要做到一切我要做的,不做一切我不要做的,得到一切我要得到的,不喜歡的要離開我等等的欲求行為滿足者,就是五蘊中行蘊的欲貪。我要我的知覺清楚,不受干擾、主宰、傷害,這是屬於識的貪。以上這些欲貪,總稱為對「五蘊」的貪欲。

無論是對五蘊或對五蘊中的其中一蘊認為是「我」,或是對五蘊引起的六根觸六塵所生起的六識執著是「我」者,就會有所求,求什麼呢?當然是欲求一切如意、一切順利、一切都能使我滿足,因而生起了對我及我所有的渴愛。「渴愛」既然是人性固有的傾向,那麼渴愛本身並不能完全說是「善」或是「惡」了,那為何佛陀要專心制止或消滅渴愛呢?依據佛陀所說,「渴愛」是違反涅槃的行為,也就是說,因為有渴愛才無法趣入涅槃,因此渴愛對完成涅槃來說,就變成惡不善法。所以要依八條正道的方法修行,才能究竟地滅除無明所引生的渴愛。也就是說,要滅除渴愛必須先建立正見,然後依著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來完成正定,最後由「正定」將渴愛徹底的消滅,這就是佛陀對消滅渴愛所採取的中道法。

佛陀在滅除渴愛的方法上,雖然分為八條正道,但主要是採用以正觀培養正念,以正念完成正定的方法,透過正念、正智如實正觀到五蘊是無常、苦、無我,是味、是患,因而對五蘊不樂、不讚、不取、不著,心得到解脫,自覺涅槃。佛陀在方法上,可以說是採用了修正定主義的,而完成正定的最後目的是在滅絕渴愛,證得涅槃。眾生因為被無明蓋住,所以有我及我所有,也就是對五蘊有所求,要這樣、不要那樣,也就是佛陀在《阿含經》中所提示到的「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」的主宰心。有此欲心,因此貪、愛、念、渴等才如影隨形,五蘊一有變異,心亦隨著轉而生憂愁、取著、恐懼、畏縮、散亂、顛倒等種種煩惱痛苦。

從一般的理智上來說,我們應該都很容易接受和同意五蘊一定會有變異的,但真正遭遇到了,要放下對五蘊的執著是做不到的,必須要有如實正觀到五蘊是無常、苦、無我,然後完成正定,因此佛陀才採用修正定的方法來完成解脫道。修「正定」和一般的修「定」是全然不同的,一般的「定」是透過「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」的全神貫注、主宰欲達成的,但要完成「正定」就不同了。如果「正定」還有「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」的主宰欲心者,那就不可能體驗到苦集滅道,完成捨離欲貪、渴愛等而得心解脫的。

完成「正定」的修法,就是要培養專注與正念,兩者平均發展才能完成「正定」。一般的「全神貫注」修定無法正觀五蘊無常、苦、無我,哪來知欲貪的味、患、離呢?也就是說要完成滅除一切渴愛等的愛染,必須具備正定的智慧。如果只有概念式的推想,或提醒自己五蘊是無常,或只修一般的定,那是無法完成心解脫,自覺涅槃的。具足了「正定」,才能時時「隨順覺、如實見」。隨順覺(明覺)就是止觀的「觀」。隨順觀就是「觀五蘊」,如實知此五蘊是無常、無我,味是味、患是患、離是離。要如實觀察到五蘊變化,只有正念才能做到,一定要透過正念、正智來如實知「味是味」,才能進一步知「患是患」,才能如實知「離是離」,到達心解脫,自覺涅槃。

但佛陀並沒有要我們盲目的厭離五蘊,佛陀說:「若五蘊於眾生不為患者,彼諸眾生不應厭離五蘊。」五蘊為患與否,全取決於你的自覺,也就是你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運用隨順觀,做到如實的保持正定。要完成正定,首先要細膩的觀察身體動作、姿勢、進退、呼吸出入息,這就是身念處。受念處:有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(捨)諸受;諸受也可以分為:眼觸色生受、耳觸聲生受、鼻觸香生受、舌觸味生受、身觸物生受、意觸法生受。心念處:心就是想。佛陀在經典中指出,想生起的管道有六種,由眼觸色生想,由耳觸聲塵生想,鼻聞香生想,舌嚐味生想,身對觸生想,意觸法塵生想。我們的心像流水一般,心法一個接一個地生起與消滅。在修心念處時,依當下心的狀態觀察。法念處:可分為五個部份。第一、觀察五蓋:貪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。第二、觀察五蘊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第三、觀察六處:眼色、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法。第四、觀察七覺支:念覺支、擇法覺支、精進覺支、喜覺支、輕安覺支、定覺支和捨覺支。第五、觀察四聖諦:苦、集、滅、道。

佛陀這樣地開示五種觀察諸法的方法。身、受、心、法是依粗、細的次第培養禪觀。法念處是比其它三種念處更加深入的禪法,不過如果瞭解法念處,就會如實正觀到五蘊的生滅,日久功深,就會知道五蘊之味不值得樂、讚、取、著,於是對過去五蘊不顧戀,對未來五蘊不欣求,因而於現在五蘊當下的種種欲,生厭離(厭攀緣),出離攀緣,乃至調伏、斷除、超越欲貪。

由修隨順觀,而如實知見欲貪之過患,例如身體緊張、情緒浮動、心念流竄、取捨衝突。反之,若是執取好惡,把希望寄託放在對喜、樂的期待和享受,喜樂就會成為日常生活的最中心目標,如此,我們就會忽略對喜樂感受的觀察,這些喜樂是否來自欲貪?這些喜樂是否帶來身心上的干擾引起煩惱呢?通常這種干擾若不是有正觀的智慧生起者,也就是禪觀經驗不是很明覺的人,是覺察不到而容易疏忽的。

其實粗糙的貪、瞋是最容易發現而止息的,細的貪、瞋則是從微細的我慢生起的,如果對正念、正知不是很深厚的人來說,是一件很難覺察的事。也就是說,這些極微細的我慢,會在不知不覺中累積而成為你身心的禍患,也是解脫的最大障礙。一般人在概念上應該都會知道和接受五蘊是無常的,但不知五蘊的本質是無常、苦、無我,反而只從概念上知道無常,因而使我們更加想「珍惜」五蘊,不知不覺地從珍惜中愛染我及我所有。

一位正見的行者,他對五蘊並非只是一般概念的瞭解,而是經過修四念處培養出如實正觀智慧,覺察五蘊的生滅變異,自證緣起法則,能夠如實知五蘊和五蘊之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,不受五蘊愛結所繫,因而脫離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憂、悲、惱苦。眾生在長夜生死輪迴中,被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因愛結不斷,故不盡苦邊。好像長久不雨,地之所生百穀草木,皆悉枯乾;長久不雨,大海水悉皆枯竭,須彌山王皆悉崩落,大地悉皆敗壞。又譬如被繩子綁在柱子上的狗一樣,如果不斷除那條繩子,那麼狗就會長夜繞柱而轉,無法解脫。我們由於瞭解到佛陀所說的「正見」,因而得知佛陀的根本思想,從此依佛陀所教導的八正道而行,就可一步一步的靠近涅槃的境界,一步一步的制止「愛欲」,最後就可徹底的將愛欲斷滅。

《雜阿含經》一○八經中說明:對於五蘊要調伏欲貪,欲貪有何過患呢?如果對於五蘊欲不斷、貪不斷、愛不斷、念不斷、渴不斷者,那麼五蘊若變、若異,則生憂、悲、惱苦。由於看到欲貪有這些過患,所以要調伏對於五蘊的欲貪。那麼對於斷除對五蘊之欲貪,又有哪些福利呢?若於色(五蘊)斷欲、斷貪、斷念、斷愛、斷渴,彼色(五蘊)若變、若異,不起憂、悲、惱苦。

如果受諸不善法因緣故,反而現今能夠得現法樂住,不苦、不礙、不惱、不熱,身壞命終之後而得生於善處者,那麼世尊終不會說,當斷諸不善法,亦不教人於佛法中修諸梵行,得盡苦邊。就是因為受諸不善法因緣故,在現今得到現法苦住,障礙熱惱,身壞命終墮惡道中,因此世尊才會說,當斷不善法,於佛法中修諸梵行(清淨行),平等盡苦,究竟苦邊。如果受諸善法因緣,反而得到現法苦住,障礙熱惱,身壞命終,墮惡道中者,那麼世尊終不會說,當受持善法,於佛法中,修諸梵行,平等盡苦,究竟苦邊。就是因為受持善法,能夠得到現法樂住,不苦、不樂、不礙、不惱、不熱,身壞命終,生於善處。所以世尊才會讚歎,教人受諸善法,於佛法中,修諸梵行,平等盡苦,究竟苦邊。

《雜阿含經》一○八經中亦敘說:西方眾多比丘聞佛說法後,佛促彼等向舍利弗辭別,舍利弗為彼比丘等講授佛所說法之綱要,內容主要就是調伏欲貪,究竟滅盡欲貪。

有欲貪是因為有渴愛,也就是說,有渴愛才會有欲貪。佛陀將「愛」,分為「欲愛」、「有愛」和「無有愛」。我們在現實生活中,被這三種愛所支配,可是一切都是無常變化不停的,要求恆常保持自己滿意的欲望是不可能的,所以我們的生活就不能隨心所欲,不能自由自在。唯有積極的透過修三十七道品征服愛欲,斷盡愛欲,於五蘊不樂、不讚、不取、不著,心得解脫,自覺涅槃,才能獲得最後的目的。佛陀透過三十七道品來實現最終的目的,亦即究竟涅槃。

佛陀自己所行,以及所教人的修法,就是八正道(涵蓋三十七道品),以八正道來征服愛欲,斷除愛欲,因而能隨處自由做主,不被欲縛,而變成自由、自在的心境。到達如此境界之人即是解脫,這種解脫叫做「涅槃」。沒有透過修八正道來完成八正道之人,是被愛欲所支配的,但現在卻由於修八正道而完成八正道的智慧,因而能自由自在,有足夠的正觀智慧,不受愛欲支配,獲得涅槃的生活。要到達涅槃,就必須究竟地滅盡「欲愛」、「有愛」、「無有愛」。要滅「欲愛」、「有愛」、「無有愛」,就必須修八正道(修八正道就已經具備三十七道品了。)

《雜阿含經》二六三經說:不修方便(三十七道品)隨順成就,而只用心刻意強求,終究不能得漏盡解脫。佛陀說他是因為具足知見,所以得諸漏盡,而不是平白無故地沒有知見而得漏盡的。而且佛陀也是因為勤於修習三十七道品,猶如母雞孵卵,溫度控制得當,不刻意強求,時日一到,小雞自然而然破殼而出。善於修行也是如此,雖然他不刻意強求要得漏盡解脫,可是自然而然的,時日一到就會漏盡,心得解脫(涅槃)。這就好像一位技術高明的工匠一樣,手拿住斧柄,每天不停的拿著斧柄做工,不久漸漸的,斧柄在不知不覺中就變成有手紋了,學習三十七道品也是如此,不必刻意的去知道今天是否會漏盡,或是明天是否會漏盡,總之會有漏盡的一天。

譬如漂泊在大海上的船舶,經過了炎熱夏天的六月,風飄日曝,藤繩慢慢就會斷壞。精勤的修行者也是如此,隨順成就了,一切結縛、使、煩惱、纏,漸漸就會得到解脫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因為他善於修習的緣故。修習什麼呢?就是三十七道品。

以上就是《雜阿含經》二六三經所說明,不修方便(三十七道品)隨順成就,而只是用心求,就不得諸漏盡(涅槃)。

欲為五陰之根,由欲而生欲集、欲生、欲轉。《雜阿含經》五八經中有佛陀與弟子之間的問答,是跟五蘊相關的十大問題:

一、陰(蘊)的問題:「有五受陰,云何為五,謂色受陰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」。先問什麼是五受陰?五受陰又譯為五取蘊,五取蘊總是向外攀緣,執取種種境界,以滿足欲貪,故名為取。

二、「根」的問題:「此五受陰,以何為根,以何集,以何生,以何轉。」比丘問佛,五受陰以什麼為根呢?是什麼原因令它積集、生起,並不斷的向外攀緣呢?佛說,這完全是由於欲貪。

三、「陰即受」的問題:「今當更問,世尊!陰即受,為五陰異受耶?」既然說是五受陰,那麼是否五受陰原本就有執取呢?或是離開五陰別有執取呢?佛說:這兩種說法都不對。五陰如果生起欲貪,就是五受陰。欲貪引起執取,有欲貪便有執取。所以欲貪才是造成五受陰的罪魁禍首。

四、「二陰共相關」:「今復更問,世尊,有二陰相關耶?」五陰不是常住,也不是斷滅,前五陰與後五陰是有相關連、相續性的。人的此生未了,便妄想來世要如何,這就必然會陰陰相續,實在是「於苦愛喜」,也就是苦中作樂。

五、「定義」的問題:「更有所問,世尊!云何名陰?」陰的定義是什麼呢?

六、「因」的問題:「更有所問,世尊!何因何緣名為色陰?」是什麼因緣造成五陰的,佛說:色陰是由地水火風四大造成的。因為是由四大所造,所以所有色陰都離不開四大的特質。受、想、行三陰由觸生起,如果與境沒有接觸,就不會有感受,沒有感受,想和行也不會生起。識陰則以色與受、想、行為因緣。

七、「味患離」的問題:「更有所問:云何色味?云何色患?云何色離?云何受、想、行、識味?云何識患?云何識離?」味、患、離是什麼呢?佛說:對五陰貪愛,這就是味。五陰無常、變易,令人時時處在苦惱之中,這就是患。如果能調伏對五陰的貪愛,並進一步的斷除它、超越它,這便是離了。

八、「我慢」:「更有所問:世尊!云何生我慢?」

九、「無我慢」:「云何得無我慢」。佛說:如果執取五陰即是實在的我,或離開五陰別有實我,或實我與五陰並存在一起,這就會由於執有實我而生起我慢。因為以識身為實在就會先考慮自己,先照顧自己,揚己抑他,對他人便會輕慢了。

十、「疾漏盡」:「更有所問,何所知,何所見,盡(疾)得漏盡?」疾得漏盡的意思是,能急速滅盡一切煩惱,得到解脫。佛說:如果在一切情況下都不於五受陰生起我見,這就可以速得解脫了。

以上是《雜阿含經》五八經記載佛陀在舍衛國東園鹿母講堂時,晡時(申時)從禪覺,與比丘問答有關五陰的十大問題。

愛染五陰就愛染苦,離五陰的貪欲就離苦,因為一切苦都是從對五陰的愛染所引起的,五陰本身根本沒有所謂的苦。因此當我們透過修三十七道品,培養四念處完成正定,親自觀察體驗到五陰確實是如此的無常,在五陰中確實沒有一項是永遠不變的、永恆實存的。我們這個「色身」雖然現在還活著,可是終有一天會離散,其它一切也是如此。因此,我們才會感到不需要為了身心及一切(我及我所有)而執著放不下。對於種種我們所愛好的、貪愛的、喜歡的不會去執取它,甚至會感覺執著是無聊而厭離,最後達到解脫。心解脫後才能達到自證涅槃,能到達自證涅槃的境界,才不會再墮入生死痛苦輪迴的苦海中。

在《阿含經》中談到的解脫(涅槃)有三種:心解脫、慧解脫、俱解脫。心解脫是指心從一切束縛中解放出來,解脫之當體即為心,故稱為心解脫。慧解脫者則是由「四聖諦智慧」之力而達到斷除無明煩惱。俱解脫者是定和慧平均具備的「正定」解脫。其實無論是心解脫、慧解脫、俱解脫都是不離心,由一切束縛中解放出來。但是後來因為術語化及部派各自表述,因而將無明之滅稱為慧解脫,將渴愛之滅稱為心解脫。更以心解脫連結於禪定,謂依定而解脫定障與無貪相應者稱為心解脫,依慧而解脫煩惱障與無癡相應者稱為慧解脫。心解脫與慧解脫二種同時解脫則稱為俱解脫。又有將阿羅漢分類為慧解脫、俱解脫(得滅盡定)二種,另外也有所謂無量心解脫、無所有心解脫等種種心解脫之說出現。

其實不管什麼解脫,既然是解脫那就必須具備正見智慧了,要具備正見就需要有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完成正定的智慧,才能獲得解脫無明所引起的渴愛等愛染而到達涅槃。一位到達涅槃境界之人,他一定是斷除了一切渴愛,獲得自由自在的境界。從佛陀根本思想之一的緣起法則來看,一切法是相依相緣、互關互助的因緣相,所以無獨立或絕對的任何東西,一切因緣具足則生,因緣分散則滅。無論是要完成自證緣起或自證涅槃,都必須要以八正道中的「正見」為出發點才能完成涅槃。

有關涅槃在《阿含經》裡的正面定義雖然不多,但最具體的就是息滅貪、瞋、癡,解脫自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其實使用「滅」比「涅槃」更不容易被誤解,為什麼呢?因為涅槃容易被誤解。本來「滅」和「涅槃」是同義的,也就是滅盡貪瞋癡即是涅槃,它是跟隨苦、集二聖諦而來的,因為有苦及集苦之因,所以才需要滅苦及滅苦集。涅槃並不是一個境界,而是息滅貪瞋癡之後,具足自由、自律、自在的人格,完成高尚的生活品質。經典裡將這些境界,叫做「愛盡」、「苦滅」或「無明滅」,並不是一般學者所說,涅槃是無內容的虛無狀態。

涅槃並不是無,滅盡定也不是涅槃,涅槃是一種清醒狀態的自主、自律、自由的生活,並不是一般深定中無感、無覺的定境。無想、無念的定境被誤為涅槃是很普遍的現象,這是對涅槃的意義有所誤解而引起的。有關一切歸無的思想,在印度的哲學裡是一派重要的思想,他們主張人死後什麼也無。《雜阿含經》指出這種思想是「黑法」、「黑報」、「不淨」。後來將這種無想、無念的四禪八定境,指稱為「甚深般若波羅蜜」,造成了一般未具「正見」思想者,就會將極端虛無思想主義誤為涅槃,其實涅槃並不屬於九次第定的範圍。涅槃並沒有任何的本體存在,誤認為有一個永恆本體可以存在於涅槃,也是不正確的。

從佛陀的根本思想之一的緣起法來看,一切法都是相依相緣,互援互助的因緣相,有聚合才有分散,所以並無獨立或絕對的任何東西存在,因此將涅槃誤為是一種本體,那是違反了緣起緣滅的自然法則。涅槃是一種自證自知,傳統上對涅槃誤解,誤以為無想、無念或九次第定為涅槃,或推測「無餘涅槃」是死後的狀況,這都不是涅槃的本質。將涅槃誤認為是死後的狀況,那就落入無記說了。其實十四無記的範圍,都是佛陀生前所不說的。換句話說,佛陀一生中,有十四個問題是佛陀本人及佛教徒所不討論及回答的,後代的人總稱它為十四無記。

哪十四無記呢?一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是有常的(能恆久不變而存在)。二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是無常的(不能恆久不變而存在)。三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是有常的也是無常的。四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既不是有常的也不是無常的。五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是有邊的(有終端,有限的)。六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是無邊的(沒有終端,無限的)。七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是有邊的也是無邊的。八、有人說宇宙本身既不是有邊的也不是無邊的。九、有人說命(生命的主體)就是身(身體)。十、有人說命不是身。十一、有人說如來死後還有(保留了某種主體)。十二、有人說如來死後歸無(什麼也不存在)。十三、有人說如來死後既是還有也是歸無。十四、有人說如來死後既不是還有也不是歸無。

在《雜阿含經》中有不少篇章曾反覆論述,說佛教徒不應當討論十四無記的問題。佛陀教導弟子只論四諦,不論無記之事,可惜當今自稱佛教徒者,不談四諦,只談十四無記,剛好與佛陀的教育相反。在《雜阿含經》中,「解脫」就是指完成到達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佛陀告訴比丘說:比丘們!得到心解脫之人,假如他想自己證得最後的解脫正見,他就能證知這種解脫正見。那就是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佛陀也告訴比丘說:比丘們!多聞博學的聖弟子如實知五蘊不是我的主體,也不是我應該執取不放的,到達這種正確的觀察智慧完成,就能自己覺知已證涅槃。那就是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

可見涅槃即是一種解脫的覺知,它是指我們可以自證自知的正確覺察智慧。涅槃是徹底斷絕貪愛、瞋恚、愚痴,與一切歸無或無想、無念的定境無關。有人會說:我們在生前是絕對無法完成涅槃的,要等到死後才能獲得完全的涅槃,這是把涅槃的意思搞錯了。何況依佛陀所說的緣起法則來說,「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,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的真理來看,現在不能完成,要到死後才能完成是沒有道理的。現今不能完成涅槃,死後哪能證得涅槃呢?

依佛陀的根本宗旨來看,涅槃絕非是虛無,也不是離開肉身才解脫,更不是消極或無想、無念的定境,而是具有充實緣起的內容。涅槃是積極征服愛欲的結果,能隨處作主,自由、自在的現法證悟境界。涅槃是佛陀教義的本質,同時也是佛教的理想和目的所在。簡單來說,涅槃是究竟滅除煩惱後的自由、自在、自律的生活。涅槃的道理並不是很深又難懂的問題,但要自證涅槃就要靠正確實修的力量了,因為涅槃是自覺自證的,而不只是理論的認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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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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