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雖然不可能人人都信仰佛教,但具備一定程度的因果法則觀念,是每一個人在生命中都應該要有的。人人只要有正確的因果與輪迴觀念,生命就不會再有空虛之感,也不會再患得患失地恍惚過日子。』

 

參、佛教的三大綱領 > 二、法 >(五)佛陀的根本思想 > 2佛陀思想的根本立場 > 2)現象界的立場

 乙、無我的法則

我們雖然知道一切事象是「無常」的,可是在這無常的現象背後,究竟是否有不變的「本體」呢?自古以來,東西各國的哲學家,都有一種「本體」的觀念,是由本體在支配著他們的哲學體系,例如奧義書哲學的「梵我」,柏拉圖的「本體」,斯賓塞的「第一原理」等等。連主張「虛無哲學」的人,都還是留有一個「虛無的東西」,在他的思想背後,這個虛無的「東西」,乃是一種「本體」和「我」。例如奧義書的哲人鬱陀羅迦,曾經叫他的兒子取來一粒榕樹的種子,命他破碎為塵,然後問他兒子說:「在那裡面,有什麼東西?」他的兒子答說:「沒有」。鬱陀羅迦乃說:從那「無」的裡面,長出了這麼大的榕樹出來,宇宙人生亦復如是,都是從看不見的東西發生出來的,而那看不見的東西,即是「我」,世界是從這個我發顯的。鬱陀羅迦的兒子聽了他父親如此的說明,終於悟入奧義書哲學的玄妙宗旨。由此可知,古代哲人竟以此看不見的東西,認為是開展世界的原理,這個原理就是「我」,並以此構成哲學體系,而其所探求的真理,不是一個我,這叫做「實體的哲學」。

佛陀靠著自己理性正觀的智慧力,自體驗到諸法無我,和過去所有哲學家所說的「本體論」完全不同。依佛陀的說法,一切事象都是剎那變遷不停的現象,絕對無固定不變的實體可求。若有一個實體的觀念,就是落入「我見」或「常見」。這種「我見」和「常見」的觀念,是一種要求常住、恆久的自我意識而已,而此自我意識,是來自於「愛欲」。無論是精神界或一切的現象界,都是相依相緣而且流動不停,譬如以水來說,水之形成是由於有水的「因」和冷氣的「緣」結合而成的;水變蒸氣,是由於水的「因」和熱氣的「緣」結合而成的;蒸氣變成露水或雨,是由於蒸氣的「因」和冷氣的「緣」結合而成的。這些循環(輪迴),是由水的因緣變成水,水遇熱變成蒸氣,蒸氣遇冷變成露水和雨、雪、霜的,並不是水中有一個水的靈魂投胎於水而變成水,或是有一個神在主宰水。其它一切事象亦復如是,包括身心都是因緣和合的展現。

如果從中想要找出一個固定不變的我或靈魂,那是不可能的事,而且也不能圓融的解釋它。例如我們的心是由受、想、行、識組成,產生作用,簡稱為心,因此是沒有「實體」的。也就是說,心是由意識作用的因緣體系的發展而已,絕對無一個本體可捉取。簡單說,心是抓不到、看不到的,如果抓得到、看得到,那就不是心了,那麼心就變成為一個東西。因為心是看不到、抓不到的,因此才會被誤解為心中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在輪迴。其實輪迴是在渴愛的意志力推動下所展開的,因果問題也是靠著因緣結合而形成一個有規律的發展變化而已,並不是由於有個靈魂來投胎,或有永久不變的一個東西在輪迴。

我們的心念時時刻刻不斷的在變化,一切物質現象也是如此,沒有任何的物質或精神是不變的,是永遠固定存在的,一切都只是因緣生滅的發展過程而已,並沒有一個「固定的我」或一個「靈魂」在輪迴。如果說有一個固定的我或靈魂,那就不會輪迴了,因為它已經是固定的東西,所以沒辦法形成輪迴,必須有「無常」變化的性質,才能形成一切的運轉(輪迴)。輪迴是無常變化發展的連續過程,而因果法則是這種因緣果連續狀態的規律。

很多人認為萬物之中有一個不變的「我」(實體),或精神作用中有一個靈魂等,這都是因為無明幻想所產生的心理作用罷了。客觀來說,宇宙中的一切生命,包括人類在內,都是由因緣和合所生成的,因此都是不斷的在生滅變化中,差別只是變化過程之粗細而已。細的變化如細胞的生滅、呼吸的出入、心念不停的生滅,粗的變化則如老病死等等。因此在任何的精神與物質之中,並沒有固定不變的我及我所有可求。不過因緣中必須有主要的因素和助緣,才能發展出有效的運轉,其中若缺一或因緣不足,就無法發生作用了,不只是物質,連精神也是如此。如果把主要的「因」當作是不變的東西,這是來自於自我主觀的認知而已。屬於精神界的心,也是因緣和合所形成的覺知作用,其中並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自性可求。而且我們的意志或記憶力,也是無常的,會變化的。

佛陀在菩提樹下放下自我主觀,客觀的從正觀正念中,觀察體驗到自然界和精神界的究竟實相,終於明白此實相即是因緣生滅法則,一切都是「無我」的現象,佛陀從此得到慧解脫。無我不但是佛教的根本立場,同時也是佛教與其它宗教、哲學的差別點。佛教是站在「無我」的立場,因此沒有所謂創造天地的唯一神或神我可說。佛教與極樂國的境界、天堂的境界內容是不同的,佛教說無常、無我,因為一切無常,所以極樂與天堂當然也是無常;因為是無我,因此極樂和天堂也是在自我的觀念中,並非是自我觀念以外還有天堂或極樂世界。佛教的立場是因緣生滅法,是無常、無我,因此沒有絕對或第一原理的觀念,唯有緣起的思想體系。這個無常的根本立場,乃是「無我」的思想。要站在這個「無我」的立場,才能發揮無窮盡的智慧,同時也才能體會到一切事物的真相,這才是佛陀所說的第二特質。

其實在佛法中比較難通達的,就是生命的無我。雖然生命的無我是建立在緣起生滅無常的立場上,然而無常對一般人而言是比較容易瞭解的,可是無我則不易明白,若是沒有透過正觀身心,則很難瞭解它的真相。如果沒有透過培養正念來正觀五陰者,即使他自稱知道無我,充其量也只是一般理論上的無我概念而已,這種概念並無法改變錯誤的我見、我慢習性和觀念。生命是無我為什麼很難瞭解呢?並不是因為無我很複雜,而是因為大家沒有用心培養正觀去瞭解及體驗;或是不希望生命是無我,因此不敢如實的面對。一般沒有正觀之人,都在意識中養成錯誤的觀念,認為一旦無我了,人生就等於沒有希望,這就是對無我的誤解。

( 如何學習正觀? ★四念處密集禪修★ 報名中 )

無我並非等於無人,無我不同於無人或無生命,如果將無我誤解為無人,那就會落入否定現象存在的偏差觀念。佛法講的不是無人,而是無我,「我」是一個觀念,而不是一個現象。佛法主張的無我,是對生命及自我觀念的超越智慧。這種對自我觀念的超越,並不等於對自我及自我觀念的遺棄,而是指在超越自我觀念的中道智慧中生活。這種生活不只沒有消極,而且還能如實客觀的活在每一個當下中。有些人認為一旦學習無我,就從此不再用「我」這個字了,好像一旦用了「我」這個字,就等於犯了罪一樣,有這種觀念的人,對無我的瞭解是有限的,因此才會如此說。

其實「你、我、他」皆只是用來表達意思的文字而已,就好像郭、李、陳、林等一樣,只是一種互稱的工具,而工具本身並沒有什麼對與錯,對、錯並不在工具,而是在於使用工具的人。例如手術刀可以救人,也可以殺人,而刀本身並沒有對錯,對錯全在用刀的人。如果以為用了「我」這個字就不能做到「無我」,剛好相反,認為用「我」這個字是錯的人,反而無法到達無我的境界,因為他對「我」這個字有「自我」的執著。其實觀念本身只是觀念,根本不具有任何好與壞的性質。這種想要捨棄使用「我」這個字的觀念,就好像叫人要捨棄時間觀念或因果觀念一樣,脫離了現實生活範圍,是非常可笑的。

人若是捨棄時間觀念和彼此之間的互相稱呼,根本就不可能在現實社會中和樂的生活在一起。而人一旦遺棄因果觀念,他整個行為就會失去基本的依據法則,因而產生偏差的行為。雖然不可能人人都信仰佛教,但具備一定程度的因果法則觀念,是每一個人在生命中都應該要有的。人人只要有正確的因果與輪迴觀念,生命就不會再有空虛之感,也不會再患得患失地恍惚過日子。例如每一個人都知道,走路不小心就會有危險,用手接觸火會被灼傷,這些都是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法則觀念。佛教講「無我」,只是講生命中並沒有一個常恆不變的「我」,或任何其它常恆不變的東西。不落入誤認現象界是恆常不變的常見,或誤以為現象界是無因無緣的斷見,這就是活在當下的正念中了,這種活在當下的正念,就是中道的生活。如果能這樣,就能自在無礙,在日常生活中不造作惡業,也沒有煩惱。既然不會落入誤以為有一個常恆不變我的執著,就不會生起我見和我慢。一旦瞭解生命是因緣所生而無不變的自性或我,人不但不會消極,反而會因見無我而肯定行為的價值。人一旦看出生命是無常、無我的事實,就不會再懶惰、放逸、悲觀、消極,而會以正見來妥善應用生命和把握當下。

一位如實地瞭解無我的人,他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事,就是走出過去錯誤的我執行為模式,而不再事事以自我的見解和自我的價值觀為中心。一位以自我為價值觀中心的人,他的生活是盲目的,心胸是狹小的,因此煩惱痛苦就特別多。如果能走出我執,不但能斷除煩惱痛苦,還能促進人類生活的和諧與幸福,使我們的生活更合理,人與人更體貼地互相對待。

 

    丙、緣起的法則

佛陀以緣起宣說無我,那麼以無我為立場的所有萬象,究竟是怎樣的存在呢?依據佛陀的說法,萬象並不是靠著第一因的原理或唯一神或神我所生,而是由因緣相依相緣而成的過程現象。一切萬象都是「有此故有彼,有彼故有此」,彼此相依相緣而存在,此間並無所謂的第一因為先,或以它為後的時間系列,而是各種緣起有先、有後不一或同時互相依存,這叫做「緣起」。在原始佛教上,最有名的緣起說,乃是十二因緣。對十二因緣的看法,後來各學者都有其不同的見解,例如有的站在心理學的立場看十二因緣,有的站在理論的立場,有的站在心理學或胎生學的立場看十二因緣,各立其種種的解釋。

佛陀在世時,佛陀弟子為何沒有將佛陀所說的法紀錄下來呢?為何等到佛陀入滅後,第一年的結夏安居時才結集呢?結集後又為何等到將近五百年後才記錄在貝葉上呢?問題就是文字會引起各說各話。印度的語言也是多種語言並存,如同台灣有客語、國語、台語、原住民語等等的語言。而文字上同樣一個字就有多種的解釋,因此當時為了避免所說的法被誤解,所以就保留口傳。後來不得已才開始結集,結集後將近五百年左右,第一本《雜阿含經》才寫出來,往後就開始用文字來紀錄。自從以文字記錄以後,難免會有各依文字解釋的現象,有時同樣一個字就有各種不同的解釋,因此佛教就有越來越多的不同法義出現。

修行者要自體驗佛法,才能真正的瞭解佛法,否則各說各話是難免的現象。佛教不容許「一因生」,亦不容許「多因生」,而是主張「因緣生」。佛陀曾經這樣說:「能見緣起者,能見法,能見法者,能見佛」。因緣和合說是一種「一切現象的過程論」,並不是目的論或機械論,因為因緣是無自性的,無自性才有因緣的成立,若有自性,即無因緣可說了,這是緣起論的特質,到了部派佛教就將緣起說為:緣起故空,空故緣起。然而如果只談空而沒有依緣起,那就會變成斷滅論或空無。也就是說,無常、無我的現象即是緣起的狀態。十二因緣是說明人生的過程,無我的緣起是說人生的過程及其本質。人生和宇宙,都是一體兩面,所以說認識論和形而上學是一體的,無我和無常的緣起,亦復如是,都是一體的兩面觀。

從「緣起」的語言來看,「緣起」兩個字的根源是發生在因果律的原理上。對因果律的研究或整理是依據緣起所發生的經驗世界的科學為基準。後來有些部派,將佛陀的根本緣起觀,配合三世因果加以說明,這是根本的誤會,因為佛陀的根本緣起觀是在苦集滅道四諦。佛陀發現了因緣的相依關係,明白因如何發生,同時也看清楚了因緣所依的根據,只要滅盡其根源,即可在當下的生活中完成涅槃。

根本佛教的緣起觀內容,有順逆二觀。順觀是相依關係的緣起,「此有故彼有」、「此起故彼起」,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病死。逆觀就是「此無故彼無」、「此滅故彼滅」,也就是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,識滅故名色滅,名色滅故六入滅,六入滅故觸滅,觸滅故受滅,受滅故愛滅,愛滅故取滅,取滅故有滅,有滅故生滅,生滅故老死滅。

 

    丁、認識論

從以上的介紹已知:諸行無常,諸法無我。而此無常、無我的現象界,是無窮無盡的緣起狀態。可是緣起的作用本身,是不是客觀的實有呢?答覆是否定的。為什麼呢?因為萬象既然是緣起的,則其本質即是無實體、無自性,所以也就沒有「實有」可說。不但緣起非實有,連無我的「空三昧」,也沒有一個中心可捉,說「空」說「有」,都是認識性的現象。認識性的現象是主、客之間的現象,而緣起是實相(真理),是沒有所謂的主客差別,也就是說,緣起即是認識論上的現象,離開認識的世界,即無萬象可談。

如果認為離開了主觀還有客觀的萬象,就已經屬於認識的範圍了。那麼佛教是不是屬於一般人所說的「唯心論」呢?當然不是,佛教的認識論是屬於「關係性」的,而關係性的認識論是「法」的世界,法的世界當然就是緣起緣滅的自然世界。

既然是法的世界,那當然就不是「物」的世界,也不是抽象意識的世界,而是最具體、最現實的精神與物質綜合的世界。佛陀將精神(心)與物質綜合而成的世界,稱之為「五蘊」。

五蘊中分為物質與精神兩種,物質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風所組成的,例如皮、肉、內臟、口水、溫度、呼吸等等之類,都是屬於五蘊中的物質部份。精神部份是感受、想像、意志行為、知覺。

除了五蘊,佛陀還說有「六內外十二入處」的認識論。我們能產生主觀作用的,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而在客觀方面,則有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五蘊和十二處是生命中的一切,撇開五蘊及十二處即無萬象可說,這是宇宙人生的範圍,亦是一切緣起的範圍。也就是說,世界雖然有萬象,但都離不開由內六根及外六塵,兩種接觸所展現出來的因緣關係。所以說,一切存在是緣起的,也畢竟會因緣滅而分散。其實依緣起法則來看,我們所看到的、聽到的、嗅到的、品嚐到的、觸到的、想到的一切萬象,都是過程的現象,是剎那生滅的連續,而剎那生滅本身都是無自性的。以上介紹的認識論的法則,是佛陀學說的第四個特質。

 

    3)中道的立場

上面所介紹「現象界的立場」,雖然有無常、無我、緣起和認識論四種法則,但它的根本精神是一貫的。無常的現象界是流動、變化的因緣生滅如實相,這種因緣生滅如實相也可說是中道的境界。也就是說,無常的現象即是中道的具體表現,因此,可以說無常即是中道。在無常的現象裡面,並無不變、固定、常住的實體或「我」可求,無我是指沒有永恆不變實體的境界可得,是無執著、無偏差的絕對中道境界,因此才被稱為|「無我即是中道」。無我並非是否認現有的生命,而是說明生命並不是不變的實體,因此稱之為無我。一切生命現象是無我,所以說生命是相依相緣相合而成的「緣起法」,緣起法後來被擴大到是「空無自性」的具體表現。因為既然是緣起,所以是緣合即成,緣離則散的生滅如實相,這種如實相是因緣生滅法則的本來面目,也是中道境界,所以說,「緣起即是中道」。

無常、無我、緣起和認識論,都是站在中道立場的四種法則。無常本身就是中道,無我本身亦是中道,緣起和認識論亦是中道。可以說,現象界都是「中道」的現象。佛陀所體驗的中道雖然很廣,但是實質上能達到涅槃的方法,就是八條正道之法,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。八正道就是中道,是能完成涅槃的道諦,離「有」、「無」,「常」、「斷」,「苦」、「樂」,「自作」、「他作」二邊。佛陀不但在實踐上表示著「離苦樂二邊」的中道立場,同時在理論上,有時也以默然不答來表現其中道境界,例如後來被稱為十四無記的問題,佛陀以默然不答的態度,來表示其中道立場。

有人說,佛陀是因為認為這些戲論對於實修離苦沒有貢獻,所以不答覆。也有人說,這是表示佛陀放棄了形而上學,而注意人生現實的認識,所以佛教只有認識論而無形而上學。其實佛陀的默然不答,是包含肯定和否定二面的,有時以默然來表達肯定或接受,例如佛陀接受供養時,一向以默然表示同意。但面對無意義的問題時,同樣也沈默。

其實佛說的「一切法」後來被擴大探討,因此使得佛法不斷的演變,演變後的結果就和根本佛法越離越遠了。例如佛陀所說的「一切法」,是指十二入處而已,但後來被擴大到萬象,或大如世界,小如微塵,一花一草,其實這些與斷除煩惱痛苦無關。也就是說佛陀所說的「一切法」,並不是指我們所認為的沒有邊際的萬象萬物。例如在《雜阿含經》裡佛陀明確的指出,「一切法」是指十二入處,也就是眼對色、耳對聲、鼻對香、舌對味、身對觸、意對法,換言之,只有能被我們的六種感官感受到的經驗,以及能感覺知道的東西,才是「法」的範圍。

佛陀說:「我所說的一切是指十二入處,包括眼色、耳聲、鼻香、身觸、意法這十二種名目,叫做一切。假若還有人說:『這不是一切,沙門瞿曇所說的一切是不足的,我現在將捨棄他這種說法,另外建立不同的一切』的話,他也許只是那麼說,但問他什麼叫做一切,他也不知道,卻只會更加深他人的疑惑。為什麼這些新建立新的一切的人會這樣呢?那是因為他所說的『一切』不是他所能覺知經驗到的境界。」

佛陀所持的六根經驗論,有點像是今天的經驗主義,只不過佛陀對身心又更廣泛、深入、詳細的觀察而已。對於一切法,必須要自己能親身體驗才是最佳的憑據,不應該單憑信仰就接受任何東西,而應細察它是否合理、實際、有益。同時,我們也不能僅藉著推理的檢視方式,就在知性上完全的接受某種說法。如果我們想從真理中獲得利益,就必須直接從覺知上去經驗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知道它是真實不虛的。佛陀也常強調說,他只教導他親證的真理。 

 

~待續

(歡迎分享本文連結。請勿全文轉載,引用請註明出處、連結網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