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正信佛教》貳、聖典的結集
大願法師講述 慈蓮叢書法義篇《正信佛教》
貳、聖典的結集
第一次結集是由服侍佛陀最久,最有機會聽聞佛陀說法,「多聞總持」的阿難尊者,主持「法」的部份誦出。另外由通達律行的優婆離尊者,主持「律」的部份誦出。結集的方法是當主持者誦出的「法」和「律」,經由參與審定的阿羅漢們全體審議一致通過後,再由正式指定的專人,恭敬的背誦記憶下來(在當時,文字記載可能還被認為不夠慎重,因而不用。使用文字書寫經典,最早的,可能是在西元元年左右,赤銅鍱部的使用貝葉寫經)。在結集的過程中,五百阿羅漢中若有人異議,就重新做修正,或做保留。
結集的內容,分為「修多羅」和「律」。修多羅,義譯為「經」,是簡短而明確的散文體,為當時(婆羅門經書時期,又名修多羅時代,大約是在西元前六世紀到西元前二世紀的這段期間)所流行的記述文體。有關法的部份,是將佛陀所說的法,分為蘊、處、緣起、諦、界、菩提分等類,稱為「相應修多羅」,相當於說一切有的《雜阿含經》前面十六個相應的部份。
有關律的部份,是將佛陀為出家弟子(僧團)所制的戒(又稱為學處),依犯戒的輕重,分類為五「波羅提木叉」(別解脫戒):一、波羅夷:義譯為「墮不如」。這是最嚴重的過失,要受到逐出僧團的處分。二、僧伽婆尸沙:義譯為「僧殘」。就像使人殘廢一樣的過失,要受到與僧團六日夜短期隔離的處分,然後再向二十名清淨比丘僧出罪懺悔,獲得他們的同意後,才能重新返回僧團。三、波逸提:義譯為「墮」。這是讓人身心焦灼,不得安寧的過失,必須要在僧團中報告,然後再向一名清淨比丘,私下發露出罪懺悔。四、婆羅提提舍尼:義譯為「對說」。這是比較輕的過失,不必在僧團中報告,只要向一名比丘承認過失就可以了。五、眾學法:這是最輕微的過失,只要自己懺悔改過就可以了。「波羅提木叉」就是後來在僧團中,每間隔半個月舉行布薩時,所誦的「戒經」。
第一次的結集從過去沒有,現在有,而成為一種模式了。之後,又有不同規模大小的結集,集出祇夜與記說。祇夜就是將修多羅集出後,為了便於背誦者的記憶,於是從每一經中,選出關鍵性的用詞、用字、或人名,集合十個經,編成一段偈頌就是祇夜。本來祇夜是了義法,但後來祇夜的內容漸漸擴充了,將押韻的一定字數的不了義法也編入在祇夜中,例如:為人、天等所說的,還有具有文藝、情感氣息的通俗偈頌體,都一一的併集入祇夜。
記說,法的部份,大概就是漢譯《雜阿含經》中的「如來記說」與「弟子記說」,內容是對深隱真實的事理再做解釋,也是「了義」明確的文體。後人將記說擴充了,將真實的記說加入本生,所以經師所傳的本生,本是佛陀在印度生活中真實之故事,經後人將它解說為佛陀的前生。律的部份,則是「波羅提木叉分別」。這是對波羅提木叉,做深入的分別選擇,從制戒因緣中,探究每一學處的真正意趣,這是了義法。律師所傳的個人本生,則是記載僧團內比丘、比丘尼所發生的事故,後來被解說為比丘、比丘尼個人前生之事。甚至又發展到指名過去的某某人,就是現在的某某人。這類的題材,對往後大乘佛法的開展有密切的關係。
目前所能看到的「四部阿含經」,都是佛教僧團分裂後,屬於各個部派的誦本。漢譯的「四阿含經」中,《雜阿含經》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,另有《別譯雜阿含經》是分別說部的誦本。《中阿含經》也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,《長阿含經》是法藏部的誦本,《增一阿含經》是大眾部的誦本。巴利語本的四尼柯耶:《相應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長部》、《增支部》都是赤銅鍱部的誦本。這些部派的誦本,是經過各個部派獨自整理編輯而成的,所以難免會帶有各個部派的獨特見解。因此若要完完整整地明瞭佛陀那個時代的佛法原貌,已經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了。但是若透過不同部派的「四部阿含經」誦本的比對,尤其是漢譯的「四部阿含經」,它有著「增新而不去舊」的編輯軌跡,所以「四部阿含」是現今瞭解佛陀時代佛法原貌最可靠的文獻。
在「四部阿含經」中,以《雜阿含經》(或相應尼柯耶)的集成時間最早,《中阿含經》或《中尼柯耶》、《長阿含經》或《長尼柯耶》、《增一阿含經》或《增支尼柯耶》依序次之。「四部阿含經」中,就內容來說,以修多羅、祇夜與記說(記說的內容,包括了選擇修多羅、祇夜的「弟子記說」,與普化社會的「如來記說」),為《雜阿含經》的組成根源。後來,根據「修多羅」而以「弟子記說」的學風發展,並且以教化僧團內部的僧伽為對象,作法義的論辯與選擇,所結集出來的是《中阿含經》。根據《中阿含經》而以「弟子記說」的學風發展,以感性的「祇夜」精神適應世俗的宗教(神教)意識,對婆羅門以及諸外道宣揚佛法所集出的是《長阿含經》。根據《長阿含經》而以「如來記說」的學風發展,以增一法進行類集,包括並取代九分教中的「如是語」與「本事」的是《增一阿含經》。
經典的集出有不同的宗趣,就是為了適應不同根機的眾生,佛法的發展與流變也是這樣。縮小來瞭解阿含經,可發現四部阿含經中,以《雜阿含經》或《相應部》為根本;而《雜阿含經》中又以「修多羅」為根本。所以論究《阿含經》的思想,應該以《雜阿含經》為主,而論究《雜阿含經》的思想,又當以「修多羅」的部份為主。《阿含經》則是蒐集佛陀成道後四十五年之間,遊化生活中所傳播的教說,由此去認識瞭解根本佛教,才能知道當時佛教的情形是非常人性化的,只有如此才有機會親近正信佛教。
「佛陀」是一個道道地地的人,是印度北部靠近喜馬拉雅山脈下,一個小國名叫迦毘羅衛城的太子,名字叫做悉達多.喬達摩。他經過出家修行而證道,然後遊化各地佈道傳教,直到八十歲入滅,這一切都是有史跡可考證的,並非是憑空捏造出來的事蹟,或是無根無據假造出來的。佛陀這麼的如實,他所傳佈的法也是如此如實,佛陀自稱他的教導為「法」,就是自然法則。這種自然法則必須由我們自己去體驗,也唯有在自己的身心上面才能體驗到真正的「法」。也就是說,真理的法則,要在自己的身心上才能發現到。佛法並不是童話故事,也不是玄妙難懂必須特定人物才能體驗到的。所以佛法是很如實的,是專為解除人類的煩惱痛苦而宣說的。
佛陀說:「我一向所教導的,就是苦和苦的止息。」佛陀對於無關苦和苦的止的事情沒有興趣,例如對十四無記的空談毫無興趣。佛陀強調他所教導的法,不是他創造或發明的,而是他發現的。他教導的只是真理、實相,是經由自身的努力而發的。在他之前已有許多人發現過這種真理,在他之後也會有許多人發現這種緣起緣滅的真理,因此佛陀聲明真理並不是他個人所專有。不過在佛法的長期傳播中,為了適應時代的環境與文化背景和風俗習慣,傳佈佛法者難免會多多少少摻雜了一些自己的意見和思想在內,長期的加入一些傳法者的個人主觀意識的方便法,點點滴滴累積起來,成為積非成是的現象,難免就會被誤為是真實佛法。
甚至有些方便法不但失去了佛法的純真,有些不符合三法印(諸行無常、諸受是苦、諸法無我)也被誤為是佛法,其實真假只差在一線間,何況長期的積非成是,對一位未開法眼者而言是很難釐清的。其中有些非佛法而說是佛法的部份,已經成為弘揚正信佛法的一大障礙。雖然佛陀及佛陀的正信弟子們,不會用任何勉強的手段去壓迫別人一定要相信佛法或是學習佛法,但將正信佛法弘揚,這是佛陀及僧伽團體的責任,也是真正慈悲喜捨大愛的表現。
宗教信仰是自由的,何況修行佛法必須在自由選擇以及沒有任何的壓力下,才能體驗到緣起的真理,獲得佛法的利益,息滅惱苦,到達究竟的解脫,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。如果是真正想要探索佛法、研究佛法、修行佛法者,不可不明白,若將非佛法誤為佛法,便將無法獲得佛法真理的利益,反而增強我見及我慢,生活在生死煩惱痛苦輪迴中。
要獲知正信佛法,必須從源頭的根本教義去著手瞭解、實踐體驗,唯有如此,自己才能真正瞭解何謂真假,才不致於受到非佛說的佛法迷惑,如此才能從目前充滿怪力亂神的病態佛教中走出。如果能如此,或許所嚮往的純真高尚、自由自在的佛教也就越來越近了,正信佛教在人間興盛,利益人們也將指日可待。
大家要知道,只要是真理就不怕考驗,並且當今就可獲得利益,不必寄託於未來。瞭解真理最好的方法,就是由個人對真理親身體驗,這才是最可靠的,不應該單憑信仰,或相信他、他是我的偶像、他的信徒很多、他很有知名度、他所說的話感覺很有道理,就接受任何的道理。但我們也不能僅藉推理、判斷的方法來檢視真理,必須親自實踐才是最可靠也是最理性的。
例如佛陀向葛拉瑪村人們開示修行信任的原則說:
「葛拉瑪們!你們,一、不要因為他人的口傳、傳說,就信以為真。二、不要因為奉行傳統,就信以為真。三、不要因為是正在流傳的消息,就信以為真。四、不要因為是宗教經典書本,就信以為真。五、不要因為根據邏輯,就信以為真。六、不因為根據哲理,就信以為真。七、不因為符合常識外在推測,就信以為真。八、不因為符合自己的預測、見解、觀念,就信以為真。九、不因為演說者的威信,就信以為真。十、不因為他是導師、大師,就信以為真。」
「葛拉瑪們!那時,你們應當知道,這些是不善法,這些法是容易導致犯罪,這些法是智者非難,完全受持這些法是無益,是會引起苦的。葛拉瑪們!那時你們應該捨斷。
只有當你們自己直接了知,這些法是好的、無可說的、智者讚許的,若是照著去做就會帶來幸福快樂時,就應當接受並實踐。」
~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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