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對於法師的定義就是:能說五受陰,於五受陰能生厭、離欲、滅盡、寂靜法者,就是法師,《雜阿含經》二九經也如是說。

也就是說:佛陀對於法師的定義有一定的標準,而不是隨便稱法師的。

佛陀為何將能對五受陰說生厭,離欲、滅盡、寂靜(涅槃)者為法師呢?因為五受陰是重擔,會引生憂、悲、惱、苦,如果斷五受陰,就獲得究竟解脫,如《雜阿含經》七五經等所說。

但要斷五受陰要有方法及次第,否則是斷不了五受陰的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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